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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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14: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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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府要制订一个长期的,统一的,完善和合理的参战军人优抚政策。必须做到六改:
一改观念,对待参战军人和退役军人应从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社会保障的高度,而且要大大高于社会保障,不然还叫什么优抚。这是最核心最关键的;
二改制订机关,中央军委管国家安全和打仗的,应作为制订优抚政策的机关(或者与国务院联合下文)。打仗你指挥,仗打完了,人你不问了,打仗牺牲、伤残和退役军人你不管,只管军队内部,对参战退役军人你不管不问了,这不合理。中央军委大的管军队,“小”的管参战人员的生老病死。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来确定制订政策的机关,定政策定标准,不能从部门,从省市的角度来考虑,那是不负责任的。
三改时间和身份,什么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之分,打仗一个字很简单,就是死人,(好听点叫牺牲叫烈士),死人还分年代吗?生命还分年代吗? 打仗冲山头,守阵地,搞穿插时分在乡在职,分军官士兵,笑话!打仗军人是履行同一权利和义务,尽保家卫国之责。制订政策、兑现政策了,又讲身份又分年代,什么军内军外,省内省外。这是对参战军人的侮辱,是军人的羞耻!
四改过分计较钱,眼晴光盯在钱上。什么一个月100元、200元,我个人认为又错了,拿钱来衡量参战军人,这是对参战军人的侮辱,也是军人的羞耻!那些制订政策的人缺乏应有的良知。他们要的争的是政治荣誉,是生活的基本权力。
五改全国统一标准,打仗是代表国家去的,不是代表省市县。国家应统一标准,确保统一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六改官僚主义,坐在办公室是制订不出正确的标准和政策的,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考察和吸收国际上优抚政策,打开视野,先不要用钱框在那里。 全国统一一个标准,军内军外省内省外都一个标准,同时也要规范一下军人、退役军人在优抚上、在乘车、看病住院、旅游等等方面全国都应一一作出规定,让军人、退役军人感到当兵有地位,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尊重军人和退役军人良好的风气。
因此,好政策是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是对真心对待国家人民极端负责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是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怀有深厚阶级感情制订出来的,而不是坐在办公室想出来编出来的。 别等军人(不论是现役还是退役的)逝去再谈关爱,时不我待。
2018年4月4日于山东~~~此文值得推广阅读。
(胡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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