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6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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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9 06: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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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友“勤奋”:“请问评定转业干部是否符合病退、留队治疗条件有全军性的文件规定和明确标准吗?”
答:病退主要依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后卫[2011]844号)规定执行;留队治疗暂时没有出台全军性文件,主要是由专家依据患者伤病残程度作出鉴定结论。
闲云建议:军委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研究,尽快予以规范。
5、微友“志在四方”:“我去年因对地方安置岗位不满意滞留部队了,请问对转业干部滞留情形怎么认定?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怎么处理?”
答:政联【2001】1号文件规定:
(一)转业复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1)不按照国家安置政策或者无故不按照规定时限选择安置方式和去向,造成无法移交安置的;(2)不配合军转安置部门工作,不提供移交安置所需材料等,造成无法移交安置的;(3)已接到报到通知,且安置符合国家政策,但拒不按照规定办理离队手续的;(4)办理离队手续后,无故不到地方报到或者落户,导致档案被退回的;(5)本人提出身体患病或者伤残,但拒不参加医学鉴定,或者经医学鉴定不符合伤病残干部退休条件且能够适应地方工作,仍不离队报到的;(6)其他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
(二)对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转业复员干部,其所在单位应当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其离队报到,经反复教育仍不离队报到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停发其津贴补贴,发基本工资作生活费,直至其到地方报到为止,停发的津贴补贴不予补发;(2)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给予处分;符合党纪处分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对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累计满3年的转业干部,改作干部复员安排;对不配合移交的复员干部,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填写《组织移交复员干部登记表》,并派专人通过省军区系统,向地方进行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
相关咨询问题:
(1)对因转业复员干部本人不配合组织移交,导致无法列入安置计划或者档案未能正常移交地方的,停发津贴补贴的时间从何时算起?应当从当年国家年度安置计划正式下达的下月起算。(2)对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累计满3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改作复员安排,其中的“累计满3年”怎么理解和把握?累计满3年是指一个军队转业干部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次数的累计,有正当理由滞留的不计入累计次数。连续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满3年,从第4年开始改作复员安排。
(3)无正当理由累计满3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改作复员处理后如何进行移交?应由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派专人陪同复员干部,通过省军区转业办,与地方民政、公安等部门联系接洽,及时为其办理接收、落户等相关手续。
(4)无正当理由累计满3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改作复员处理后不配合移交的如何处理?
经反复做工作拒不配合移交的,由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指派专人,会同安置地省军区转业办,到地方进行移交,民政部门配合出具接收安置通知书,由所在部队告知本人或配偶、父母。从告知之日起,两年内本人仍不到民政部门报到、公安部门落户的,由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作出严厉处理。
兵心网提醒:这里提到的基本工资是指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和军龄工资之和,不存在按80%发放基本工资的规定。
6、微友“一帆风顺”:“我想今年转业,请问孩子转学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军队转业干部子女转学,限于中、小学在校学生。军队转业干部搬迁前,应到子女所在学校开出转学证明;搬迁后,到迁入地区就近学校,凭原学校转学证明和户口本办理入学手续。
兵心网提示:有特殊情况的可提前办理离队报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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