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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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1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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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订海洋维权时间路线图
面对严峻的海洋形势,我们不能让国家主权争端和海洋资源被掠夺的形势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而应运用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斗争谋略,争取法律和道义制高点,切实有效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尽快确立国家维护海洋权益的战略目标。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海洋形势现状,当前应确立清晰的战略目标,形成维权时间路线图,制定可行的办法和途径,并循序渐进地抓好落实,不应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一是以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目的,强化“主权归我”理念认知,争取“搁置争议”的政治效果,淡化“共同开发”的舆论宣传。通过30年左右的努力,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逐步收回被占岛礁,真正行使对其管辖权和开发权,根据历史界定合理区分海洋分界线,从行政管理、国防设施、民用建筑、资源勘探及旅游开发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
二是明确我国海洋权益战略目标的主要内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战略坚定,策略灵活。战略上坚持主权第一,不怕强敌介入,坚持主权立场;不怕矛盾升级,主动化解纠纷;不怕寻衅滋事,多种手段兼用。策略上坚持灵活机动,加强对相关国际法的宣传和利用,加强多边合作,加快开发进程。其次是对于一些既得利益、顽固与我为敌的国家,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应对。再次是宏观规划,分步实施。制定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规划,形成发展计划,将海洋开发列入国家专项重点工程,实现超常发展。最后是全面开发,积极作为。鼓励国家机构、社会各界、集体企业及个人投资,加快对海洋资源特别是旅游业的开发,鼓励海岛移民,以彰显我国主权和实际存在。
三是实现我国海洋权益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对于海洋主权纠纷,可以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目标,循序渐进地逐步推进并实现。
加强对相关国际法的研究利用。我们应深入研究并学会运用相关国际法律法规,使我们维护海洋主权的斗争更加有理、有利和有节。
一是加强对二战后形成的有关国际法的研究和宣传。如《联合国宪章》《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中日友好条约》等,通过法理手段重温历史,使我维护海洋权益的斗争,始终处于国际反法西斯斗争胜利成果的旗帜之下。
二是针对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国际海洋传统法规的研究和利用。如《国际海洋法公约》《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侵略定义》《日内瓦公约》等,为我们维护海洋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重视对军事斗争国际法的研究,遵守原则并灵活运用这些国际法规。
四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宣传历史。国家社科院出版的《中日钓鱼岛争端研究》专著,讲述了120多年来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史实经过,这种学术明理的形式,对于让国际社会看清历史真相和争取民心,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更新和确立新的海洋国防观念。全民族都应不断增强海洋意识,确立符合发展潮流和民族根本利益的海洋观念。
一是开发世界公海资源的观念。国际海底和公海是人类的共同财产,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大国,有权分享2.5亿平方千米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
二是海洋资源宝库的观念。海洋中有多种资源,必须把眼光转向海洋,为国家和民族从海洋中获取更多物质财富。
三是全球通道的观念。认清当前全球的政治、经济联系通道,大都是通过海洋进行的现实,努力争取为我所用。
四是海洋前线的观念。认清我们的海洋前线不是在海岸线,也不是在领海外侧,而是在大陆海岸与岛屿海岸的领海基线以外200~350海里(370~648千米)远的海面上。据此,我们应确立维护海洋前线及相应权益的思想观念。
采取更加积极的国家立场。促进亚太地区多边主义的发展,构建双边或多边安全对话机制,争取得到更多的国际支持,但在重大涉及国家主权及核心利益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加积极的国家立场。
一是加大对相关国家的制裁力度。个别国家多年来已从我国海洋获得了巨大利益,且立场日趋强硬顽固,还积极寻找靠山,构建联盟与我对抗。对此必要时我们应加大制裁力度。
二是加强海上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能力,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强化对非法入侵者的劝阻、干预和驱逐力度;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建立统一的指挥和应急行动机制,做到手段先进、部署优化、定位明确和行动高效。
三是运用更加灵活的斗争策略,削弱其侵犯我海洋权益、掠夺我海洋资源的精力和能力。
经济上加快海洋资源开发:我们应加快对有争议海域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采取多种措施制约相关国家肆意侵犯我海洋权益。结合海洋资源实际,国家应制定比沿海经济特区更加优惠的开放政策;对于具有重要开发价值的岛屿,国家应制定特殊政策,促其能够超常发展。
鼓励国家企业和民间企业等多种力量,加大、加快对海洋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并形成一定规模,必要时引进外资进行合作开发,使其逐步成为内陆资源生产的替代区;在有条件的岛屿和情况下,可以尝试发展海上和海岛观光旅游业。使南海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
军事上做好准备:高度关注东海、南海地区的形势变化,加强在这个战略方向的军事存在。
一是做好准备,为解决海洋权益斗争提供力量支撑。按照“能打仗,打胜仗”要求,清醒认识海洋军事斗争形势,研练针对海洋战场环境打仗的特点规律,使我军官兵和武器装备能够适应海洋环境作战,针对不同作战对象,制定多种方案预案。
二是加速建设,优化部署。重点提高我军核心军事能力,重视发展吨位更高的舰艇、航程更远的战机、精度更高的导弹;加强在海洋战略方向的军事预置和力量存在,组织联合军演,提升应对意外突发情况的军事能力。如果出现对我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的重大挑战,在适当时机和条件下,我们应坚决应对,充分发挥军事震慑作用。
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这是有效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斗争形式和手段,坚决、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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