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采暖费报销的通知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9-21 19:56:2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2017年采暖费报销将继续采取上交采暖费发票的形式。请大家按原报销采暖费流程办理。敬请周知。
 
报销方式:

一、第一次报销人员请携带房证原件、复印件;军产房请携带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房产证明(含姓名、地址、实际面积);

二、请携带2016年采暖费交费发票,发票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三、报销标准:依据2016年10月份沈阳市公布的采暖费报销标准。

四、办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十楼

五、办理时间:2017年2月

咨询电话:024-22539019

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签到天数: 1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20: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旅故事www.81.gs请你发表不同意见

签到天数: 1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20: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兵心网www.08681.com欢迎大家关注

签到天数: 1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6-9-26 09: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兵心网08681.com不错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