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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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采暖费报销将继续采取上交采暖费发票的形式。请大家按原报销采暖费流程办理。敬请周知。
报销方式:
一、第一次报销人员请携带房证原件、复印件;军产房请携带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房产证明(含姓名、地址、实际面积);
二、请携带2016年采暖费交费发票,发票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三、报销标准:依据2016年10月份沈阳市公布的采暖费报销标准。
四、办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十楼
五、办理时间:2017年2月
咨询电话:024-22539019
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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