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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 大丰市人民武装部 关于在民营企业成立人民武装部的通知
各镇政府、人民武装部,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根据省、盐城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民营企业中成立人民武装部。
成立民营企业人民武装部是坚持走新型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着眼后备力量建设“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总体要求,对于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要求, 我市凡生产经营稳定、管理组织健全、用工3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都要成立人民武装部。要充分发挥广大民兵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尖兵”作用,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卫兵”作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击队”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排头兵”作用,为实现 “率先基本建成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大丰市民营企业武装工作实施细则》
大丰市人民政府
大丰市人民武装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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