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0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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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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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培养使用方面。2008年,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和2011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做出了相应规定。
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使用。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五是在经济方面。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第一项是基本补助,包括第一项退役金,是你两年服役期满后部队发给你10000元退役金。退役金是按照服役每满一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服役期间荣立各种荣誉的,还可按比例累加;第二项当兵家庭优待金,农村兵家庭标准为每人每年6200元,两年是12400元;城镇兵为每人每月260元,两年共6240元,这是直接发给入伍大学生家庭的钱;第三项是黑龙江省对服役期满的士兵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农村退役士兵标准为安置地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城镇为安置地上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2倍,因此这项标准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有所不同,而且这项金额国内各省各地也会有所不同。补助资金在士兵退役报到后1个月内由安置地县级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发放。这三项基本补助是每个服义务兵服役期满后都可以享受的补助。还有就是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就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叫法不同,但实际意思是一样的。这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个是最高的标准,如果超过8000元,还是按照8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如果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和贷偿。
第二项是额外补助的金额,就不是每个义务兵都有的了。黑龙江省对应征入伍的我省高等学校本省户籍的在校生额外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16000元,这项只有在校大学生才有,这项金额由省财政保障10000元,另外6000元由在校的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
此外对于进藏后和高原兵,在上述政策的基础上,还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进藏兵同时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高原兵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优待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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