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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2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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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大家有没有帮助,拿出来,学习飞机领导,贴在这儿,有需要的就看看.这是针对干部部门整理档案的人员的文章,咱们转业人事就吸收里面对我们有用的东东吧:
转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转业干部档案是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接收、分配和使用转业干部的重要依据,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转业干部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转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就分部做好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整理工作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近年来转业干部档案移交的情况,
总的看,近年来转业干部档案整理是好的,对提高安置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单位、同志们对分部的这项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有的同志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转业干部档案材料不全的问题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弄虚作假,有的档案填写前后不一致、装订不规范。具体讲
一是档案材料缺件较多。有的缺最后任职(晋级)、晋衔表;有的学历变动后,档案中没有该学历的毕业材料;有的档案其它材料中填写家属已随军,但缺《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有的《履历书》中记载三次立三等功,档案材料中只有2份《立功登记表》;有的缺《结婚审批报告表》、近期《爱人情况登记表》;有的缺2005年《工资、军衔增资表》;还有的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海岛)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转业时部队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有的已调出上述单位的),使其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
二是有的档案材料不真实。突出的是干部档案中的出生时间涂改得比较严重,有的档案材料多处涂改,有的档案干部出生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有的档案材料中没有立功记载,在移交前新加了几个立功表,修改了档案目录,重新编排材料页码;有的档案记载立三等功一次,却有两份立功表;还有的档案材料中能反映出干部受处分的记载,但档案中没有处分材料。
三是表格填写的内容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突出的是《转业干部名册》、《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中的一些内容与干部档案记载的不一致。有的单位《转业干部名册》采取从干部数据库中直接生成,由于数据库中的干部情况没有及时更新,使《转业干部名册》的内容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有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的填写没有依据干部档案进行填写,特别是干部的出生、学历、奖惩、历任职务、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及时间、爱人的情况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有的干部本人要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填自主择业,而在《转业干部名册》中却填了计划分配;有的《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填写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名册》为自主择业;有的《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填家属随调,而《转业干部名册》中未体现出随调。
四是转业干部档案装订不够规范。主要是没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装订,主、附件材料颠倒,材料登记不按时间顺序,目录不填页码、审核人不签字等
上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转业干部的安置,而且也严重影响了部队声誉,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
二、做好转业干部档案整理前的准备工作
在整理转业干部档案时,要集中时间和人员,按上级要求做好转业干部档案和相关材料整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把上级有关干部转业的现行政策规定学好,清楚干部转业的条件、确定安置去向和选择安置方式的规定、家属随调的条件、有关表格的填写和份数要求;学习总政[2003]政字第3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熟悉干部档案的分类和建立、转业干部档案整理的要求,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核准同转业干部见面谈话的安置意见。干部转业的安置去向、选择哪一种安置方式、家属是否随调,都直接涉及到干部转业计划的确定,必须与本人核实确定。一是定准安置去向。首先要按照转业干部安置去向的政策规定和条件,确定符合其安置的去向,尤其要把握好是回原籍,还是到父母、爱人、子女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把大的去向“省”定准,是在省内安置还是到外省安置;在确定到省安置的基础上,要明确到市、县。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平原县。二是选准安置方式。军龄不满18年的营以下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只能选择计划分配的安置方式;对既符合计划分配又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一定要征得本人意见,选准是计划分配还是自主择业。这两种安置方式不能混淆,尤其对确定转业后思想不通又符合两种安置方式而又不报意见的,组织上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确保在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选择上既符合政策规定,又体现转业干部本人的意愿。三是确定家属是否随调。转业干部爱人在地方有正式工作,转业干部安置与爱人在同一市区或县的,家属不能随调;对其爱人符合随调条件的,也要征得转业干部的意见,确定是否随调。转业干部爱人在地方没有正式工作或有工作已办理了退休手续,转业干部安置与爱人不在同一市区或县的,只能办理随迁。爱人随调与随迁的不同是,爱人随调由接收地负责安排工作,随迁只是爱人的户口随转业干部迁至安置地落户。对少数转业干部想利用转业之机,把与自己安置同在一市区或县有工作的爱人,也提出随调重新安排工作的,要向转业干部讲明政策,不能搞迁就照顾
2、对转业干部档案进行分类。根据转业干部所报去向、安置方式和家属是否随调的情况,一是按省的去向分类。将转业干部按所报省的去向将档案分为到省内安置的、到外省安置的,分开存放。二是区分安置方式。在按省分去向后,把各省的转业干部再按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大类把档案分开,并作好标记。三是填写《转业干部名册》。根据数量和顺序,分别填写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以转业所到省的市、部队编制序列、职级的排序(正团职、副团职、正营职、副营职、正连职、副连职、排职,技术干部按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初级职务的顺序,每个技术职务再从技术级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填写。表格中的“部职别”栏要填写全称,写明单位的番号和职务等级,技术干部要写明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出生时间”、“籍贯”、“文化程度”、“入伍年月”、“入伍地点”、“现职(级)时间”要与档案履历书和《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内容相符;“安置地点”要与《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封面的“安置去向”、第二页的“安置地点”相符;“家属情况”要与干部档案中记载的爱人情况、《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第四页的“家属情况”相符;特别是随调家属,“工作单位及所有制性质”要将其具体工作单位、是干部还是工人身份、是全民还是事业或企业等性质填写准确,要与本人档案记载相符;“是否随调”栏,随调的填写“是”,不随调的填写“否”,并与《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第四页“是否随同调动”填写的内容相符;随带人数不包括随调配偶本人,只填写配偶以外需要随带的人数;配偶及子女随迁的,只在“随带人数”栏中填写随带的人数,随带人数包括配偶和随带的子女。“备注”栏中对转业干部立功及次数、在边远艰苦地区(海岛)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的情况进行注明,但要和干部档案、《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第一页和第二页相关栏目记载的相一致,其中对在边远艰苦地区(海岛)以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满10年的,要由师以上政治机关对其上述服役地点、工作起止年限、所依据的文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装入干部档案,作为向地方提供干部上述情况的证明依据。到外省安置的《转业干部名册》的填写,按上级要求办理。
3、填写有关表格。根据上级填表要求和份数,按照各省的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名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名册》,分开填写《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表》,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还要填写《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需要注意的:一是《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要与干部档案、《转业干部名册》的内容相一致,不能自相矛盾。二是《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内容要与档案记载相一致,这个表是地方核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的依据,一定要准确无误。
4、汇总转业干部档案材料。按照各省的去向和计划分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档案分类,整理有关移交材料,与转业干部档案一并装入档案袋内。同时,对随调的干部爱人档案向地方有关部门进行索取,并与干部档案捆扎在一起,为下步整理档案做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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