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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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14: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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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目标瞄准那些壁垒森严的市场
尽管你的产品的价值主张独一无二,但是却有个“守门员”拒你于众多付钱用户的千里之外。这个守门员也许是个人,也许是个公司,或者其他手握你走进该市场大门的钥匙的那么一个实体组织————且他们会竭尽所能的将你拒之门外。这就是为什么当前老牌的音乐媒体服务公司手持音乐内容版权的巨盾,一直把流媒体服务商往外推赶的原因了,同时这也是现在亚马逊和出版产业打得不可开交的原因所在。
六、在一个快速运作的市场上龟速前行
当谈及为什么速度是进入一个快速运行的市场的一个关键因素的时候,我想技术产业应该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了。无论你是过早的进入市场(像前面提及的第4点),还是过慢的进入该市场,很不幸,你都会面对着一群你很难把控的用户,他们或者是不知你的产品为何物(过早进入市场),或者早已对你的产品没有兴趣,因为已经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出现(过晚的进入市场)。
比如铱卫星(Iridium),这是一个卫星电话公司,它就是因为在移动通讯这个快速运作的市场上行动过慢,而饱尝苦果的活生生的例子,到了它的卫星电话出来的时候,基于基站的移动电话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铱卫星本想要占领的用户了。尽管卫星电话号称只要你能站在有太阳和月亮的地方就不会存在通信的盲区,而我们的移动公司充其量只能声称97%的覆盖区域。
七、触犯法律制度的火线
一旦你触犯了版权方面的法律,那么你曾经快速增长的企业,可能就会因受困于应付各种官非(官非,在广东话中是指容易惹上官司或是非、容易惹上官司牢狱之类的事情),而从此停步不前甚至急速倒退。如果你的新产品是如此的具有开创性,甚至现在围绕这个方面的法律都根本还没有建立起来的话,那么,你就是时候准备跟一群老牌传统的相关的企业、工会,甚至还有在尝试搞清楚你的产品是怎么一回事的政府机构,来开展一场浩大的战役了。而最终,你的企业很有可能面临的就是分崩离析的结局。
Aereo公司曾经创造性的利用微型天线收集广播电视信号,将节目通过网络传播给付费用户,在2014年陷入与传统电视运营商的官非之中并败诉,因为它侵犯了早已非常成熟且复杂的电视运营版权方面的法律。
编者注: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从此要对开创性创新敬而远之,相反,我们依然应该鼓励大家去追求这种开创性的创新。但是,正如Peter Thiel在他的《从0到1》的“成功企业垄断,失败企业竞争”相关章节中提及的,现在大家都在提破坏性创新,其实我们更应该着重的不是创新所带来的破坏。而是从0到1的质变的同时,要考虑如何与其他企业的共存。这个过程中要尽量避开竞争,特别是当你要扩张到相邻的领域的时候。
当然,这里也有例外:Uber和Airbnb现在所以能如日中天,其实就是因为它们都能谨慎的跳过或者绕过法律的火线。
上面就是我们总结的7点,当然这远远还不够了。这里希望各位看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你经历过的,想到的商业模式可能存在的需要注意的问题给列出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的同行进行参考,指引我们一起在创业路上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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