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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随着中央政策的不断贯彻落实,全国各地党政事业阳光工资也不断得己落实。本来是正常贯彻落实,可是有些地方、地区、部门行业硬是对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规定、文件视为儿戏。把原本军转干部就应该享受政策、待遇给扭曲对待。如目前山东省某地某行业,把营职转业的军转干部按文件规定应套改对应的科级待遇硬套为科员(无领导职务的)。实在叫人心寒。他们在部队辛苦服役十几年、几十年,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和无私奉献。有的为捍卫祖国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弹片至今残留在身。可是,地方的领导怎么就这么差呢?国发[1995]19号文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省关规定执行”。国发[2008]8号文国务院、中央军装委关于2006年度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三条规定: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待遇,按同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规定执行"。可有的地方就硬把营级干部(无实职)当科员对待,针是岂有此理?望大家广泛讨论,并向当地和部门强烈抗议和论证,并向战友们互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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