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逼卖淫案两被告死刑改无期让唐慧重走上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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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9: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兵网据湖南法院网讯 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上诉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上诉人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于2012年6月5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一审对周军辉、秦星二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6年,上诉人秦星伙同其男友陈刚(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湘中路柳子大酒店旁租房经营“柳情缘休闲屋”(以下简称“柳情缘”),并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蔡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在该店内或前往宾馆等处卖淫。

2006年10月1日下午,上诉人周军辉到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对面东方红超市负一层“快乐溜吧”溜冰,结识了被害人张某某(女,时年十岁),后周军辉返回医学院附近的“漂亮宝贝”理发店上班。之后,张某某来到“漂亮宝贝”理发店,与周军辉一起吃晚饭。当晚,周军辉将张某某带至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对面的“蓝色吧”出租屋内看碟、留宿并发生了性行为。次日上午,周军辉带张某某离开了“蓝色吧”出租屋,在前往“漂亮宝贝”理发店的途中,张某某被其舅母发现带回家。

2006年10月3日下午,张某某再次到“漂亮宝贝”理发店找上诉人周军辉,周军辉通过朋友“魏勇”与陈刚联系后,将张某某带至“柳情缘”,交由上诉人秦星安排张某某卖淫。此后,周军辉多次从秦星处领取张某某卖淫所得款共一千余元,外出打工后又委托朋友魏治敏继续领取张某某的卖淫所得款。其间,张某某因不服从卖淫安排,与秦星发生争吵并朝秦星脸部打了一巴掌。陈刚见状朝张某某脸部打了一下,周军辉闻讯赶来亦打了张某某脸部一下,要张某某尊重老板、听从安排。

2006年12月下旬,张某某被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秦某(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接出饮酒并被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同月30日,张某某被其亲属找到并带离“柳情缘”。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并于2014年7月25日依法公开开庭,重点就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7年6月12日下午,上诉人秦星因本案被羁押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看守所14号监室期间,同监人员周某某在监室放风场厕所里用二件囚服打结挂在厕所墙上的钢筋上上吊自杀,秦星随同监人员汪某跑进厕所进行制止,随后与同监人员一起将周某某从厕所抬出送到监室床铺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周军辉、秦星伙同他人利用被害人年幼、身心脆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特点,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其行为均构成强迫卖淫罪。周军辉明知被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秦星伙同他人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周军辉、秦星均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在共同强迫卖淫犯罪中,周军辉、秦星均起主要作用,秦星在组织卖淫犯罪中也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军辉、秦星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次卖淫,控制卖淫所得,其间被害人又被他人轮奸,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当严惩。

鉴于上诉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原判对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周军辉、秦星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和意见部分成立,法院予以部分采纳。但秦星及其辩护人提出秦星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行为属于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立功表现,法院认为,秦星跟随汪某之后对周某某自杀行为进行制止,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应当予以肯定,但不足以认定为立功,更不足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据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唐慧女儿案两主犯死刑未被核准 唐慧称继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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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5 19: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解释“为何不核准死刑”

被害人可与其他证人结伴外出、经常到附近网吧上网,未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

除有一次因不服从卖淫安排,被打脸部外,未发现被害人受到二被告人的其他暴力侵害

本案复核期间又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

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等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并赴当地调查核实证据,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唐慧:将回到不断上访的老路

昨日,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唐慧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结果对她打击很大,她将继续上访,并准备聘请律师。

唐慧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现在已没办法正常生活。她说之前数年上访,还被劳教,就是为了让强迫女儿卖淫的主犯被判死刑,现在这一结果她没办法接受,心情很低落、混乱。她将结束这一年多平静的生活,回到原点,回到之前不断上访的老路。

她称,这一年多在老家开花店做点小生意,生活逐渐趋于平静,她的全部精力已经回到正常生活。但她现在肯定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唐慧认为,两被告应该被判死刑。目前她正在托人寻找律师。她称,将继续打官司,但她也不知道从何开始,“不知道怎么办,待律师确定后再向律师咨询”。

唐慧说,这么长时间女儿乐乐也未能出国,以后出国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只能让女儿维持目前的生活,她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5 1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帮顶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9-5 19: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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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楼主的贴子,我们共同参与军训活动吧,军虎训练网www.junh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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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5: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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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0: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兵心网08681.com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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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19: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贴子,我们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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