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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兵网据新华社哈尔滨8月31日电(记者张)黑龙江省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管理,并推出“限治病种”制,以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控制不合理的越级诊疗。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的《新农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试行)》及相关通知,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高血压等30种常见病需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5%;心肌炎(急性期)、脑梗死、脑血栓等50种常见病需在县(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5%,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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