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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兵网根据上海市执行的国转联〔200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整理上海自主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相关事项,供2014年自主择业方向为上海的军转干部参考:
1.程序:填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审核表》。中国兵网提醒,上海市自主军转干部需要填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审核表》,一式三份,并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签名。一份交本人,一份区(县)留存,一份随档案副本交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2.发放退役金的人员范围为:自主择业并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军队转业干部。
3.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规定的津贴补贴]×(80%十增发%)}十基础工资十军龄工资
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地区津贴(含边远地区津贴、艰苦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生活补助、房租补贴。
4.时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计发时间从退出现役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每月退役金的发放时间为当月10日。
5.抚恤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其去世后的下一个月起停发退役金,街道(乡镇)应向区(县)人事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部门及时上报,并由区(县)统一向市 转业军官服务中心申请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按沪人〔2002〕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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