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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兵网据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23日电(本网记者李倩薇)记者22日了解到,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与成都警备区司令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从现金补助、就业安置、专项落户等六个方面给予参军大学生优待,其中包括国有企业新招录职工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择优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从而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
该《意见》提出,对于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成都市将按照本科生不低于50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生上浮25%,大专生上浮15%的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为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该《意见》要求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8分。
《意见》还对从成都市应征服务的大学生落户政策作了明确。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以及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等措施,根据所征兵员(从成都入伍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在蓉高校征兵工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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