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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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05: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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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区自愿火葬减免一定费用
制定建设规划,加大对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及骨灰堂等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投入,重点支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少数民族地区殡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十二五”末,全省4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都要建立殡仪馆,40万以下人口的建立殡仪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公益性公墓,各乡镇根据人口、交通、地理和环境等情况统筹规划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村组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合理建立农村集中安葬区。
各地要出台生态安葬激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自愿选择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的,以及土葬区自愿火葬的居民,给予一定费用减免或补贴。
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丧事要被追责
《意见》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为亡故亲属办理丧事活动,应事前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备案。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要加强对直系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收敛钱财、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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