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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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0: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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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根据 2011 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 、士官服现役满 12 年的;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 4 、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将 采取档案考核与文化考试相结合,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岗的方式进行安置。
至于安置卡的问题,金乡县近几年走的士兵没有发安置卡,只是在政审表上有安置办的章,以区分农业兵还是城镇兵,所以安置卡不能作为是否安置的依据,应以安置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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