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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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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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提升城乡社会发展水平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转型的新特点新趋势,积极顺应城乡居民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尊重权益诉求,全面提升人口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各项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综合集成,推动人口服务管理、土地管理、社会治理、财税金融、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章 发展目标
—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质量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城乡户籍统一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县域为单位实现城乡统筹规划优化全覆盖。
—城乡空间布局形态更加优化。“两横两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和中小城市、小城镇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新的区域和次区域增长极加快形成。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实施,建设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空间结构更加清晰,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全面落实集约化紧凑型开发要求,全省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稳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全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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