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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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09: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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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最后的公演
2013年7月3日,刘汉、刘维被押解至咸宁。刚到咸宁,刘汉非常狂妄。专案组民警称,审讯时,刘汉对他们说:“我的案子不是你们的事,你们湖北办不了我这个案子。北京把我没办法。”之后,刘维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告诉民警,“这个案子你判我死刑我也认了。”
2014年3月31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4月16日,刘汉在庭审时多次失声痛哭。弟弟刘维出庭指证亲兄,刘汉期间哭着说:“不管如何你对我有怨恨,你是我亲兄弟,如果不能升天要下地狱,哥哥一定陪你。”
2014年4月19日,在刘汉的最后陈述中,仅承认犯了窝藏罪,否认其余涉黑指控。“我进来(归案)后,通过学习,发现自己对法律并不了解,实际上可以说是个法盲,窝藏罪,不管什么原因,我确实犯了。我向亲朋好友、社会各界表示歉意,对不起大家。”刘汉在庭审现场一度落泪。
2014年5月23日,咸宁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宣判时,刘汉、刘维表情平静。或许他们早已预料到了这累累罪行所换来的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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