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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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4 1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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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笔试工作
(一)确定安置岗位和岗位条件,上传岗位信息(5月17日-6月3日)
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安置计划和接收类型(团职、女干部),确定本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岗位、岗位性质,适当表述岗位职责,提出相应的岗位人选条件。
1、统筹安排岗位。各单位要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的原则,确定转业干部安置岗位。今年行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继续按接收人数25%增加行政编制。要将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对安排的行政机关的团职干部,将优先增加行政编制。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行政”、“事业”性质的安置岗位。
2、明确岗位类别。岗位类别主要有四种“团职干部”、“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女干部”、“不限”。其中: “团职干部”是指军队按行政类别移交的团职干部,不含专业技术干部,不能限定“正团职”或者“副团职”;
团职女性干部既可以报“团职干部”岗位,也可以报“女干部”岗位;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岗位中,对专业技术干部不得限制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级别;
“不限”的岗位是指团职干部、女干部、营职及营职以下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均可报名(接收安置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理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要符合军转干部特点,符合安置政策,不得提出苛刻以及针对极少数人的条件。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设置适当条件,如职称、相应资格证书、外语语种、学历等,并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军转干部符合岗位条件。接收团职干部的岗位,不得提出专业技术或资格等级要求。
4、明确各岗位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为规范面试比例,今年原则上规定各单位的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为1:8。如需调整面试比例,上调最多不能超过1:10,下调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在确定岗位和岗位条件的同时,要确定并填报该岗位的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报名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以最终报名人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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