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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兵网于本溪讯:一个副处级的人事干部牵头,联手另两名并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人,弄虚作假,一路过关,创办了培训类学校。令人惊诧的是,披着虚假外衣的两所学校竟骗得国家普惠制培训补贴433万余元。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日公布了一起虚假办学骗取国家巨额补贴案。
学员们都是学校花钱雇的
涉案三人中,牵头的李某今年51岁,案发前是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级主任科员;郎某(50岁)和林某某(59岁)都没有办学经验,相识多年的他们为了在退休前找到一条敛财捷径,打起了通过创办普惠制培训学校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的主意。
据李某到案后的供述,“2007年9月,我与郎某、林某某共谋申办普惠制学校牟利,由林某某担任校长兼法人,郎某和林某某出钱办学校和管理,我负责审批申办学校手续,挣钱大家分。 ”随后,李某提供其他民办学校申办手续复印件让郎某照着做,将本溪市生源职业培训学校假申办手续审核通过,获得办学许可证,成为普惠制学校。
学校创办后,为应付检查,李某曾多次提前告知郎某检查时间。身为本溪市生源职业培训学校校长的林某某交代,学校自2007年成立以来,从未按规定课时上课,只在人社局检查的时候上课,学员是雇来的。“郎某给人社局相关人员好处费,以应付检查。 ”她这样透露。
4年骗取国家补贴逾433万元
国家普惠制就业培训的宗旨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进而实现再就业。财政部门按国家政策给予一定补贴,其中70%的培训补贴评定采取日常培训检查评定和季度集中检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30%奖励补贴评定按照被培训人员就业率和培训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进行核定。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显示:2008年至2010年间,李某三人骗取国家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共计171万余元。李某又帮助崔某某的本溪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2008年至2012年,共骗取国家补助就业专项资金共计262万余元。至此,李某参与的两起虚假办学事件,共计骗取国家补贴款433万余元。
在共同犯罪中,李某、郎某系主犯,林某某系从犯,并能返还赃款,可以减轻、从轻处罚。另外,李某还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造成遭受重大损失,数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判处郎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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