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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网络查询步骤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昨日发布信息称,自4月26日起,上海、湖北、青海三地居民(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为31、42、63)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 t t p s:/ /ipc rs.pb c c rc.o r g.c n/)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试点范围将分批次扩大至全国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效果良好。自2014年3月29日起,分批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试点批次范围将逐步公布。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央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显示,2013年3月27日起,江苏、四川、重庆(身份证号码前两位分别为32、51、50)三个省份成为第一批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的试点省份。2013年10月28日起,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分别为11、37、21、43、45、44)可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2014年3月29日起,浙江、天津、新疆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分别为33、12、65)可网查个人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记录5年信息
据了解,个人信用信息是指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记录、公共信息记录等。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看到本人最近5年内的个人信用卡、住房贷款、逾期明细,以及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详细信息。
查记录须进行身份验证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试运行期间平台上的所有查询服务均为免费,网站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若在互联网查询中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7:00拨打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0-8866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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