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4条严规促廉政勤政 政务公开继续扩大范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09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兵网据中新河南网郑州4月17日电(贾真真)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14年政府廉政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中44条严格规定将廉政勤政责任分解,并明确责任部门,其中,河南提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全部详细公开,并继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政务公开继续扩大范围

  《通知》规定,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上,要细化科目,政府预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

  同时,部门预决算除按项级科目公开外,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继续实行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由该省直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另外,强化公共服务事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事项,都要公开公示等。

  将出台机关反浪费条例细则

  除上述规定,在改进政风方面,河南规定,除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该省20条意见,还应抓紧出台《河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同时,落实《河南省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国内公务及外事交往中礼品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继续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另外,完善预算控制人员规模的办法,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到私人会所消费、变相公款旅游,加大力度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等。

  简政放权 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通知》还提出,要深化改革,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按照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不能取消但可下放的一律下放的原则,继续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开放到位,下决心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和简化投资前置审批。

  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规定程序,经过严格论证后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不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做到清单之外的事项都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场招标投标,推动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和集体产权、行政事业性资产、司法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场交易等。(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人人回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贴必回才是修养嘛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贴即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路过的,嘿嘿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凑数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4-17 16: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贴即回。。。

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5 12: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5 17: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兵网aibing.net建议大家共同来关注此贴!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