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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从4月1日起,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缴费将执行新的优惠政策,凡甘肃省自愿安装ETC的各类客车和办理高速公路储值卡等电子缴费装置的车辆在交纳车辆通行费时,对每次行驶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给予5%优惠。与此同时,从2002年开始执行的车辆通行费按每次行驶里程给予的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此次新的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已安装ETC的U型车,及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冲卡逃费、超载超限运输等违规通行的车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业务用户暂不纳入甘肃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预计到2015年底,甘肃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将实现与全国联网电子缴费。
执行新的收费优惠政策,旨在加快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联网电子缴费推广应用,给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减少现金交易和车辆在收费站排队缴费时间,提高高等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效率,解决收费站点拥堵问题,降低燃料消耗和汽车尾气污染,构建优质高效、智能便捷、绿色环保交通。
为了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办卡缴费,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了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四家省内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共同建设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业务。与目前已在兰州、白银、武威、张掖、酒泉、定西、天水、平凉8个市州设立的电子缴费客户直营服务网点一并运行,建立覆盖全省的电子缴费(ETC电子不停车缴费及非现金支付)运营服务体系,力争于4月1日前实现全省所有地州市一级高速公路电子缴费银行代办业务受理网全覆盖。届时社会车辆可前往各银行服务合作网点和自助终端设备网点办理电子缴费相关业务。
据介绍,至2013年底,甘肃省已建成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里程近2800公里,从2012年起,甘肃省相继建设投入运营88条ETC电子缴费车道,预计今年还将建成投入运营76条。到今年年底,甘肃省建成运营的ETC电子缴费车道将达到164条,基本覆盖甘肃省重要的市县区和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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