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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投诉2660件,办结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2万元。市消协在2013年受理的投诉中甄选出10件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MS丢失物品
赔偿款争议大
史先生邮寄两部新手机、一串手链和四瓶鱼油,价值约1万元。他选择了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营业部邮寄。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取60元费用。四天后收货人打来电话称,发现手机和手链不翼而飞。史先生要求赔偿。得到答复:因为物品没有保价,最多给予邮费3倍即150元的赔偿。市消协律师团认为,该快递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该公司应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赔偿消费者受到的实际损失。
网购电视屏裂
商家规定无效
市民陈女士2013年2月6日通过亚马逊网站购买松下液晶电视一台,价格14499元。安装时发现屏内存在裂纹。向网站反映,商家告知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要在30天内反映,现已超限2天时间,未给予解决。陈女士投诉要求商家给予退货或换货。经武清区消协调解,经销商无偿为消费者换货。
预付卡单方销卡
水晶宫做法不妥
王先生于2011年底在水晶宫饭店自助餐厅支付2370元办理消费卡一张,当天消费1264元,卡上剩余1106元。王先生发现此卡上面未标注有效期,立即向水晶宫饭店打电话询问,被告知该卡在2012年底已作废。消协认为,依照“合同法”和“天津市消保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逃避责任和限制消费者权益。
拖拉机多次维修
厂商担责予更换
河北省沧县农民杨某2012年7月在沧兴农机商城购买天津雷沃欧豹轮式拖拉机一台,价值5万余元。在使用过程中,拖拉机的发动机出现严重的故障。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更换协议。
宾利车疑有补痕
退车返款再赔偿
内蒙古消费者张先生2013年8月31日在天津4s店所购价值441万元的宾利汽车,有二次喷漆痕迹,怀疑为翻新车,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消协认为车辆交付的时间段内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可能存在碰撞及二次喷漆的可能,不属主观故意欺诈范围。经调解,专卖店为消费者退车并全额返还购车款,同时给予适度补偿。
手机深陷频段门
三星公司予更换
吴先生2013年3月交费6000元与天津联通公司签约办理三星7102联通合约机。手机电子说明书中显示该手机为四频手机,但吴先生出国时发现,其中两个频段不能工作,导致自己在泰国等国家时不能使用3G网络。三星公司坚持称该手机在国外能正常使用。市消协介入后,三星公司为其更换另一型号手机。
售房虚假宣传
开发商退定金
龚女士在2013年7月与河北省明涛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津西幸福城”房屋认购书,交纳定金8万元。后了解到,该公司虽然所宣传的开发项目坐落在天津市,而房屋实际地点却在河北省。龚女士认为受到了误导。多次要求解除认购书返还定金,遭到对方拒绝,经过调解,迫使该公司承认错误,撤销两份认购书,全额退还消费者定金。
孩子买贵重物品
商家应谨慎对待
2013年5月,市民刘女士11岁的儿子瞒着家里人购买了一部价值2780余元的手机。刘女士发现此事后,认为商家将贵重的商品擅自销售给没有家长陪同的儿童,这种做法非常不应该,应该予以退货。但商家坚持不同意退货。经消协调解,刘某交付140元的折旧费后,商家予以退货。
网上缴费不退
宽带条款无效
张先生2013年1月在网上缴纳了东丽广电宽带服务费用300元。使用后时常掉线影响上网,决定退网退费。但对方以公司规定“网上缴费不能退费”为由拒绝。经东丽消协调解,东丽广电宽带为消费者退还剩余网费。
售车未上目录
电动车商赔偿
刘先生于2013年3月17日在邦德专卖店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但专卖店没有给他《天津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刘先生到非机动车管理所查询,发现该车不在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中,属于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经消协调解,电动车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购车款1300元,并按照规定补办目录登记手续,为消费者补办“行驶证”。 (记者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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