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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2月17日综合【广西警察涉嫌枪杀孕妇案一审宣判: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2月17日下午15:30,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看宣判。记者从此获悉。
民警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据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陈逸洋介绍,涉案民警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故意杀人罪。案发后,涉案民警的家属曾试图通过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被受害人家属拒绝。
陈律师告诉记者,吴英的父母还提起了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受害人吴英的哥哥、受伤店主蔡世勇及其姐夫赖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已经从当地政府处收到70万元的赔偿。
案件细节:被告人胡平连开三枪 店主夫妇中弹
据央视报道,闯入米粉店后,被告人胡平问店主:是否还有奶茶?店主回答:没有。胡平随即朝天花板开了一枪,紧接着向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蔡世勇被击中了肩部,吴英被击中了手部、头部。蔡世勇受伤,吴英死亡。
被告人胡平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据央视报道,嫌犯案发前参加聚会几人喝10斤白酒。当天庭审现场宣读了南宁第五医院司法鉴定书:被告人胡平案发前已达到醉酒程度。经抽血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9毫克每毫升。但这个醉酒状态并非人无法控制无法选择。根据南宁第五医院的司法鉴定,他们判断胡平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受害人和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共40余人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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