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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兵网消息:按人均收入1.5倍发放补助金
近期,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
自主就业
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以县(市)或设区的市为单位,实行城乡统一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应当从中扣除。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不低于10%。
参加脱产成教可享9000元补助
继续深造
退伍后,想要继续深造咋办?《意见》对此提供了一系列举措。
具有普通高职、成人教育或高等自学考试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试进入成人高校本科;高中或同等学历退役士兵,可以免试入学成人高校专科。参加脱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9000元补助;参加业余或函授(网络远程教育除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拿到学历证书后,政府给予每人每年540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不少于招录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择优招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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