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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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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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9 06:18:54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01号

  《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成玉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接收、管理社会提供的捐助,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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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9 06: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完~~~~~~ 先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9 06: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贴顶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9 06: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路过的,嘿嘿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9 06: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你了,好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9 06: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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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9 06: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兵网,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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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7 22: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7 2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另外,如果你喜欢兵器模型,那么就上兵模网www.81.gs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18 11: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帮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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