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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0位企业家黯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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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企管理人员贪腐金额平均突破千万 较往年显著增加

  2011年本人关注的企业家案件共220例,除18例案例属于被举报、失踪、自焚或者遇害等以外,其余202例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这其中除了3例被通缉在逃之外,其余199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中,部分案例已经结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监狱执行,或者已执行死刑。

  该220例案例,完全来自2011年度媒体的报道,除个别案例使用化名或者未指出真名外,绝大多数为真名报道,基本上反映了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情况。

  在199例案件中,至少有79例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约占总案例数的39.7%,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266位,平均每案16.03人。这些案例都只收录首犯1位代表该案,其余人员不再收录。

  在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下同)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

  初步查明年龄的49位国企企业家于2011年总年龄2577岁,平均年龄52.59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今年72岁,最小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许春茂,2011年37岁。

  在76例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国企企业家中,至少触犯122个罪名,每例平均1.61个罪名。其中受贿罪 45例;贪污罪 24例;挪用公款罪 11例;行贿罪 7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例;职务侵占罪 5例;挪用资金罪 3例;私分国有资产罪 2例;内幕交易罪 3例;重大责任事故罪 2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2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隐瞒境外存款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妨害作证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各1例。

  在59例初步查明或者判决确认的存在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贪腐案例中,这些罪名下的贪腐总额达19.9468亿多元,每案平均贪腐高达3380.82万多元。这里面仅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案就达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其他案例总额达12.0468亿多元,每案平均贪腐高达2077万余元。其中,已形成判决的42例案件,每案平均3384.27万元,去掉冯永明一案,每案平均也达1539.98万元。

  在13例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中,共挪用11亿多元,平均每例案件挪用8473.46万元;在7例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共计行贿1753万元,每例平均行贿250.428万余元;在3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共非法获利12209万元。

  在查明已经做出一审或二审判决的56案例中,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14人,判决无期徒刑的有6人,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包括15年)有7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包括10年)不足15年的有13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11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5人。

  在88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至少有20位企业家获得过党和国家给予的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其中包括曾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冯永明;曾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广电集团原总裁李晓枫;广东健力宝集团的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经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沈长富;原河北省港口集团原董事长,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建华等;曾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曾任省人大代表的四川移动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华;皖能电力监事会主席、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长顺;任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曾获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成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侯行知;重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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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京都律师事务所:

  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的六个方面

  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下称“京都所”)一直关注企业家犯罪现象。在京都所承接的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其中有许多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比如至今尚未结案的本色集团吴英集资诈骗案,去年国美电器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以及前年的爱建集团颜立燕合同诈骗案,更早的三九集团赵新先滥用职权案,等等,可以说不胜枚举。为此,京都所专门设立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部”,把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范作为研究的重点。

  我对京都所2000年以来十二年间承接的经济犯罪案件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虽然这些数据不一定具有普遍性,不一定有多大说服力,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企业家犯罪的一些现象,供大家参考:

  统计显示,2000年以来,京都所承办的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集中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职务类犯罪:占38%(未统计国企贪污、挪用公款罪比例),集中在以下四个罪名:

  职务侵占罪,约占总数的19%

  挪用资金罪,约占总数的7%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约占总数的3%

  行贿罪,约占总数的9%

  (二)资金类犯罪:占30%,集中在以下八个罪名:

  合同诈骗罪,约占总数的18%

  贷款诈骗罪,约占总数的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约占总数的3%

  票据诈骗罪,约占总数的2%

  集资诈骗罪,约占总数的2%

  信用证诈骗罪,约占总数的1%

  非法集资罪,约占总数的0.6%

  骗取贷款罪,约占总数的0.3%

  (三)经营类犯罪:占22%,集中在以下七个罪名:

  非法经营罪,约占总数的7%

  走私类犯罪,约占总数的7%

  强迫交易罪,约占总数的3%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约占总数的3%

  内幕交易罪,约占总数的1%

  擅自发行股票罪,约占总数的0.3%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约占总数的0.3%

  (四)涉税类犯罪:占5.2%,集中在以下五个罪名:

  逃税罪(包括原偷税罪),约占总数的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约占总数的1%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约占总数的0.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约占总数的0.3%

  骗取出口退税罪,约占总数的0.3%

  (五)注册资金类犯罪:占2.4%,集中在以下三个罪名:

  虚报注册资本罪,约占总数的1%

  抽挑出资罪,约占总数的0.8%

  虚假出资罪,约占总数的0.6%

  (六)知识产权类犯罪:占1%,集中在以下两个罪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约占总数的0.3%

  侵犯商业秘密罪,约占总数的0.6%

  分析上面的数据,我们发现,前三类犯罪(职务、资金、经营)总和占了总数的90%。企业家容易出现刑事风险的这三类犯罪,反映出三个问题:

  一是利用职务贪利型犯罪突出,反映出无论国企也好,民企也好,如何搞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管机制,都是一个显著的问题,也是一个老话题。

  二是在融资环节频频犯罪,反映出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而供应与需求的失衡,导致出现了不惜以犯罪手段进行融资的现象。那么,如何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金融供应体系,让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顺畅的融资渠道,如何让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紧迫问题。

  三是经营方式不断踩“雷”,这其中除了一些急功近利、铤而走险的企业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实际败在了“创新”上,这些“创新”的经营方式往往伴随着极高的经济风险,就像一场赌博,成则赢得光环无数,被视为改革家、弄潮儿,败则带来刑事风险,成为阶下囚。这反映出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到了一个更新、更高的层面,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如何更加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需要加强相关的研究,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作者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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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学葵:从小花店到上市公司的悲情路

  在资本市场的长袖善舞,应以诚信为基本准则,否则到头来一切都是浮云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12月2日,绿大地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公司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公司董事长、前胡润富豪榜上榜女富豪何学葵,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轰动一时的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一案,最终以400万元罚金及何学葵的四年缓刑告终。

  对于何学葵的判决,外界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其一认为欺诈上市行为时有发生,但罕见负责人被追刑责,何学葵的遭遇已是杀一儆百;其二认为,绿大地欺诈上市性质恶劣,损害了资本市场及众多股民的利益,何学葵仅获缓刑难平民愤。

  无论如何,何学葵的经历都可作为国内资本市场及民营企业上市的典型案例。

  从小花店到上市公司

  由一家小花店的女老板,到上市公司董事长,何学葵的创业经历堪称传奇。

  生于1969年的何学葵,身材娇小却干练异常,经过多年经营,她硬是把自己的一家小花店做成了全国第一家上市的绿化企业。

  何学葵的致富之路,真是从那家小花店开始的。

  上世纪90年代初,花卉市场方兴未艾,尤其在广东等沿海地区,鲜花市场开始规模化发展,云南昆明等地气候适宜,四季如春,正是鲜花种植的宝地。曾在云南省科协等单位任职的何学葵嗅到了创业的机会。

  何学葵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开始进入鲜花种植、销售领域。结合对云南各地特有珍稀观赏植物的调查研究,何学葵的公司成功开发出多种云南特有野生珍稀植物花卉品种,并申请了大量专利权。公司培育和种植的鲜切花大量供应全国多个省份,并大量出口到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1996年,何学葵组建了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这家公司就是“绿大地”的前身,于2001年3月变更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至2001年,何学葵已经把一个仅有20万元流动资金、5名员工的小花店发展成一个注册资本为4400多万元、总资产上亿元、拥有250多名员工的大型股份制企业。

  绿大地凭借在昆明园博会等大型活动中的出色服务,获得了各界认可。成为云南省在园林园艺方面唯一一家具备壹级资质的企业,并成为云南省首家被批准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民营科技花卉生产企业。

  自2004年起,绿大地就开始其并不顺利的上市之旅。2006年,何学葵带领绿大地公司第一次闯关IPO,最终却无奈铩羽而归。蛰伏一年之后,何学葵卷土重来,重踏资本之路,终于2007年拿到了IPO批文。

  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成功登陆深圳创业板,成为A股唯一一家绿化行业的上市公司,也是云南省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挂牌首日,绿大地股价上涨177.87%,报收于45.82元,募集资金高达3.46亿元,身为董事长的何学葵当时持有绿大地28.63%的股本,身价超过11亿元。

  2009年,何学葵登上胡润百富榜,跃身为“云南女首富”,成为业界榜样,被冠以著名企业家、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等称号,事业达到顶峰。

  被曝欺诈上市

  许多企业家不希望自己的事业呈抛物线状,何学葵也不会例外,但实际上,何学葵的绿大地上市,成为其事业抛物线的顶端,此后,她开始走下坡。

  就在上市欣喜期过去不久,绿大地的财务状况就频出蹊跷,很快扣上了“ST”的帽子。在上市前后的几年间,绿大地两换财务总监,三易审计机构,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间五度变更业绩预报、快报。这在资本市场是颇为罕见的。

  2010年3月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绿大地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何学葵个人所持股份遭冻结,股价遭腰斩。

  此后的资料显示,绿大地的造假行为,早在上市前就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企业上市需符合利润每年递增30%等要求。而当时的绿大地是一家财务管理水平较低,达不到上市要求的企业。为达上市目的,绿大地开始造假。

  短时间内,绿大地急速扩张,大量购买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并在买地过程中,通过财务运作,将土地价值拔高。其中一块地,实际投入1900多万,最后做账却是2500多万元。此类行为即使在上市后也没有停止。

  何学葵后又成立“华美地”等公司,用于转款等资金腾挪。通过几家关联公司的运作,绿大地不断虚增资产,并在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直至案发。

  在公司被监管部门调查的同时,何学葵作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造假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自己也成为被调查的对象。

  2011年3月18日,绿大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17日接到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 年3 月17 日20 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

  善后艰难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工作之后,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于2011年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学葵作为被告之一,坐上了被告席。

  2011年12月2日,绿大地公司公布了法院判决:绿大地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他几位被告人也分获二至四年不等缓刑。

  一审宣判后,何学葵并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何学葵已于12月1日回到家中。尽管该案已经盖棺定论,但绿大地因欺诈上市所带来的一系列后继问题才刚刚开始。

  根据何学葵此前签订的转让协议,她将3000万股转让给云投集团,并将用转让款偿还个人债务及补偿上市公司。新东家云投集团已开始对*ST大地提供信用支持,接下来,*ST大地需为保持上市地位积极奔走。

  尽管何学葵可能是国内首位因欺诈上市而遭追究刑责的企业家,但外界对于缓刑的判决仍颇有微词。

  有专家指出,如此轻判,相当于造成如此恶劣罪行的责任人在判决之后可以“全身而退”。如此“蜻蜓点水”般处罚,是在纵容和鼓励造假。

  遗留的问题远不止对于责任人刑罚的质疑,还有一系列的索赔问题。

  1月初,有媒体证实,首位向云南“绿大地”索赔的股民已经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并获得受理。该股民向绿大地公司索赔6万余元。原告股民认为,绿大地在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投资者发生了巨大损失,遂提出诉讼。

  绿大地公司上市造假案曝出后,在资本市场引起轩然大波,绿大地股价暴跌超过70%,许多股民损失惨重。资料显示,已有众多股民计划起诉绿大地公司,由其造假上市引发的诉讼多米诺骨牌才刚刚开始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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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丁书苗:成败铁路

  凭借依附着垄断权力,丁书苗从一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变身成身价几十亿的山西大老板。然而,垄断权力也最终葬送了她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1月中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山西省政协委员、著名女晋商丁书苗被调查的消息,在其创业的北京以及家乡山西两地盛传。

  消息随后被证实,丁书苗因涉及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窝案而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仅仅一个月后的2月12日,新华社发布刘志军被免职的消息。

  靠煤炭运输发家的丁书苗于2000年左右转战北京,成立了博宥集团,其业务一度涉及高铁设备、酒店、影视等多个领域,其中铁路业务是其核心业务之一,博宥集团旗下企业成为高铁声屏障等技术的主要设计和设备供应商,丁书苗在铁路行业声名显赫。

  丁书苗还是一位知名的慈善家,身兼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她,先后出资数亿元建立了多个慈善基金,并在汶川地震等事件中捐出巨资。丁书苗还于2010年登陆福布斯中国慈善榜。

  不过,无论是对其在铁路行业的长袖善舞,还是在慈善领域的慷慨大方,外界一直存在质疑——在对局外人密不透风的高铁采购中,丁书苗如何频频得手?其巨额盈利来源何在?

  由于丁书苗的落马主要涉及铁路领域的投资,其中关系错综复杂,牵动各方敏感神经,目前该案仍在调查之中,相关细节的揭开恐有待时日。

  1 善攀关系的农妇

  丁书苗胆子大——这是与之相熟的人,对其普遍的印象。正是因为有着过人的胆量和豪气,丁书苗的成功路走得顺风顺水。

  早在计划经济时代,丁书苗就冒着“投机倒把”的罪名,去各家收购鸡蛋到县城贩卖。这位没什么文化的农妇,靠着一把胆量成为村里最早一批过上衣食无忧生活的人。

  80年代,丁书苗到晋城开了一家在当地遍地开花的“饸饹馆”,这位当上小餐馆老板娘的女人,可没就此满足。山西是产煤大省,这一点世人皆知,晋城是山西重点产煤区之一,有“生长在煤堆上的城市”之称。

  在丁书苗开饭馆时期,顾客主要就是各地来往晋城运煤的车主和司机,当地稍微有些能耐的人,大都买汽车搞煤炭运输。丁书苗这位精明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她先是靠着借来的数千元钱倒煤,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她又买了一辆车开始专业运煤。这造就了其财富积累的第一桶金。

  在当时,山西公路运输并不发达,山西的煤车往往要通过河南、河北等地,跨过太行山脉才能运得出去,大量的煤如何外运一直是个十分头疼的问题。公路运输的不发达,进一步造就了铁路资源的稀缺,在当时,谁能搞到车皮谁就能赚大钱。丁书苗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找关系,用火车运煤。

  随着关系网的不断积累,舍得花钱买人情又能说会道的丁书苗,在当地铁路部门颇有了些面子。丁书苗的事业越做越大,甚至投资买下了数十节自备车皮,联合当地一些大的煤商,合作往南方发煤,她的资金积累一步步丰厚起来。

  在那个年代,车皮是极为稀缺的资源,车皮的划拨是有计划的,数量非常有限。丁书苗这些车皮也是来之不易,既然做过大量投入,自然要靠其把钱赚回来。依靠和铁路部门的关系,丁书苗获得的“车皮计划”越来越多,后来干脆做起了“车皮计划”的生意。她先靠关系获得车皮,再充当中间人,把车皮转让给需要用车皮运输的个人和企业。与贩煤相比,贩车皮更划得来,只要关系稳定了,就属于包赚不赔的“无本生意”。

  逐渐,丁书苗在铁路部门的关系在当地广为人知,在有需要的时候她总能搞到车皮,一些运煤的老板竞相与之合作。

  2 攀上铁路

  关系,是丁书苗做生意的制胜法宝。这位十分注重积累关系并深谙其中利害的女商人,从来都把“搞关系”当做第一要务。其关系的“顶点”是攀上以前铁道部长刘志军为代表的掌大权者。

  至2000年左右,丁书苗离开了其发家地晋城,北上北京。关于其北上的原因,外界流传多种版本,有人认为,丁书苗在晋城的生意开始走下坡,甚至频频惹上官司,不得已转战异地。

  不管其离开晋城的原因如何,转战北京的丁书苗依然保留了其善于攀关系的特长,并将之发扬光大,逐步在铁路最高管理及决策机关中,积累了自己牢固的后台。

  初来北京的前几年,丁书苗的事业乏善可陈。公开资料显示,丁书苗于2003年在北京注册成立中企煤电工业有限公司,年经销电煤400万吨,铁路运力500大列以上。

  其真正开始引人注目,始于2005年石太客运专线开工。石太客运专线是石家庄至太原的城际高速铁路,是国内开工最早的高速铁路,也是国家远期高铁网络规划中“四横四纵”的组成部分。

  石太客运专线的开工,启动了大批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由丁书苗控制的一家名为“金汉德”的公司获得了石太客运专线的采购大单,丁书苗在高铁建设领域崭露头角。此后,金汉德相继获得京津铁路、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广深港高铁等多个项目。

  工商资料显示,在获得这些项目的过程中,金汉德公司的股权悄悄发生了变更,其35%的股权转让给了中铁电气化工程局集团,公司也更名为中铁泰克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铁道部下属机构联姻,是丁书苗铁路投资事业的新起点,不仅有利于其进一步拿下铁路招标项目,还使其成为了半个“铁路人”,为进一步稳固铁路高层关系打下基础。

  到北京之后的丁书苗,通过铁路内部人引荐,结识了时任铁道部长刘志军。丁书苗后来在铁路项目上的大量运作,被认为得益于刘志军的鼎力支持。

  2006年,丁书苗成立北京博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业务开始陆续向高铁设备、影视投资、广告传媒等诸多领域扩展。仅凭参与动车轮对和铁路隔音设备生产,丁书苗就获得了数以十亿计的利益。

  除铁路配套设备的生产外,丁书苗甚至开始染指铁路项目投资。2009年,丁书苗获得了总投资23亿元的山西晋城嘉南铁路投资权。

  3 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

  丁书苗这位并无显赫背景的山西女商人,凭一己之力,打开了一向对外界密不透风的铁路招标之门,并借此大赚其财,多少人令人意外。

  铁路,是丁书苗实现人生跨越和财富积累的跳板,最终也成为其落马之地。

  早在丁书苗和刘志军案发之前,相关部门对于高铁招标领域的问题就有所关注,并且较早地将目光投向了与多个高铁项目关系密切的丁书苗身上。自2007年开始,审计部门对铁路行业的年度审计一直问题不断,而“很多铁道部的账目,要查丁书苗的账,才能搞清楚”。

  2011年1月,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的消息传出。随后,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双规。丁书苗多年建立起来的铁路关系网就此崩盘。2011年2月14日,铁道部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新任党组书记盛光祖发言称,铁道部党组成员均绝不干涉任何工程招标工作。

  资料显示,刘志军的落马,正是因为涉及高铁工程招标问题。刘志军涉嫌在武广高铁、京津高铁的设备招标及采购中,收受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采购回扣,从而为高铁设备供应商中标高铁项目采购提供便利。涉嫌行贿者名单中,丁书苗正是重要一位。

  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之中,丁书苗的最终命运如何,仍有待法律的审判。但丁书苗一案留给了企业界太多的感慨。依附垄断权力,一位大字不识几个的农妇,能迅速积累数十亿的个人财富,垄断造富的能力可见一斑。

  国内对于垄断权力的诟病不绝于耳,丁书苗一案更加剧了外界的担忧——垄断积弊不除,投机和寻租就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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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蔡达标:家族企业内斗牺牲品

  真功夫的“窝里斗”导致创始人蔡达标频频涉案,是为家族企业之镜鉴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4月22日,国内著名中式快餐品牌“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只是真功夫家族内斗的最新进展之一,自2006年蔡达标与前妻离婚时起,围绕真功夫的控制权争夺就从未停歇。

  长达数年的家族内讧,不仅使创始人兼董事长蔡达标身陷囹圄,也使得真功夫的上市之路暂时搁浅,严重影响企业的良性发展。

  1 “二奶门”牵出股权之争

  2009年4月1日,一位自称蔡达标“二奶”的女子胡小姐,在广州烈士陵园门口召开街头新闻发布会。胡小姐称,自己于1995年即与蔡达标相识,2000年在贵州老家为其生下儿子,如今已经9岁。

  胡小姐称,自己已于2006年与蔡达标分手,但蔡不念旧情,对儿子不理不问,还冻结了她的账户,导致自己和孩子生活困难。胡小姐已以儿子的名字将蔡达标告上法庭,要求其提供5000万元的抚养费。

  一时间,蔡达标这位知名民营企业家陷入“二奶门”事件中,各界对于该八卦新闻的关注度远高于真功夫的企业发展。

  “二奶门”也成为真功夫股权之争的导火索。已于2006年9月和蔡达标离婚的前妻潘敏峰状告蔡达标重婚,并以此为由要求蔡达标返还离婚时受让的25%真功夫股权。

  真功夫是蔡达标和前妻潘敏峰、妻弟潘宇海于1994年一起创立的。他们最初以8万元起家开办了一家小蒸品店,经过十年发展,真功夫已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沈阳、天津、武汉、长沙、福州、郑州等30多个城市开设了连锁餐厅,并跻身中国快餐企业20强,位居本土快餐品牌第一位。

  但随着蔡达标和潘敏峰的离婚,真功夫平静的发展外表下,股权争斗的伏笔已然埋下。按照离婚协议,潘敏峰将自己持有的25%股权转让予蔡达标,但妻弟潘宇海仍为真功夫大股东。

  2007年10月,为谋求真功夫上市,蔡达标引入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两家风投,两家联合向真功夫注资3亿元。完成注资后,蔡达标和潘宇海各占股41.74%;一家蔡潘各占5.26%股权的企业占10.52%;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各占3%。此后,通过资本运作,蔡达标的股权比例超过了潘宇海。

  事实上,离婚后的蔡达标与妻弟的关系已然交恶,双方无不觊觎真功夫股权,就股权争夺所展开的明争暗斗一直在进行之中。直到“二奶门”的出现,这层关系才真正被暴露给外界。

  2 董事长被捕

  二奶事件之后,蔡达标遭遇了连环起诉。

  先是前妻潘敏峰诉其返还离婚时受让的25%股权;随后真功夫监事窦效嫘起诉蔡达标损害公司利益,称其在担任真功夫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使用公司资产3600万元;窦效嫘随后还起诉蔡达标返还300万元的额外费用。而这位频频起诉蔡达标的监事窦效嫘,是潘宇海的妻子。

  2011年3月17日,广州市公安机关对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等人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展开侦查,此后蔡达标等犯罪嫌疑人一直潜逃,直至4月22日被抓捕归案。

  蔡达标被抓后,真功夫的控制权之争,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真功夫对外声明称,鉴于真功夫公司原董事长蔡达标已被依法逮捕,目前不能履行董事长职责,根据相关规定,由真功夫公司创始人兼副董事长潘宇海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对外代表公司。

  但蔡达标的妹妹蔡春红也对外宣称,蔡达标在归案前,已将董事长一职委派与自己。蔡春红并提供了一封由蔡达标签字确认的委派文件。真功夫一度出现两位自称的董事长。

  蔡达标的亲属认为,蔡达标被抓完全是一场陷阱。当年的离婚协议显示,潘敏峰是自愿放弃25%股权的;而备受争议的蔡达标侵占公司3600万元一事,则是其正当获得的资金,是经过真功夫公司同意的向蔡达标指定的银行账户缴存的反担保金,蔡达标并不存在侵占行为。

  3 家族内斗

  “真功夫”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其问题又暴露出中国家族企业典型的风险与漏洞。

  在创业初期,真功夫是由蔡达标和前妻潘敏峰、妻弟潘宇海一起创立的,在此后的发展中,蔡、潘两家的成员陆续加入真功夫。蔡达标的大妹妹蔡春梅任真功夫采购部总监,潘宇海的堂哥潘国良先担任真功夫的公关部经理,后被潘宇海委任为副总裁。此外,蔡达标的大妹夫、二妹夫以及弟弟也陆续加入到真功夫的管理团队中。

  正是这一复杂的家族关系,为真功夫今天的困境埋下了伏笔,并最终引爆了两大股东之间的家族纷争。

  从企业经营角度看,家族企业普遍存在内斗的风险,商界此类案例早已不胜枚举。而内斗的恶果众所周知,很有可能使一家本十分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支离破碎。

  有专家认为,像真功夫这种多人创业且创始人股权相当的模式一开始就潜藏着风险。此类风险的规避,需要在创业初期做好相关工作,创始人应合理分配股权,制订好游戏规则,并诚信地去遵守规则。中国的创业者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这或是真功夫内斗带给人们最大的教训。

  蔡达标不是没有努力过。在2010年9月,蔡达标曾与潘宇海及风投公司今日资本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潘宇海向蔡达标及今日资本指定的受让方转让自己所持的相关股权,待转让完成后,潘宇海直接持有的真功夫股权将摊薄至20.49%。

  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宗旨,正在于避免真功夫公司陷入僵局,优化真功夫的股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为真功夫上市铺平道路,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履行。

  此外,蔡达标多年来一直在谋求真功夫的上市,上市本身也是去家族化的一个重要步骤。上市所要求的科学治理结构必然要求家族参与者有所放权,并要求所有权和经营权严格分开。但蔡达标的这一努力目前并未成功。

  两大家族的内讧,给真功夫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原本决定2010年底上市的真功夫,现在看来已遥遥无期。一直关注此事的著名营销专家李志起表示,民营企业上市,从一个私人公司转变成一个公众企业,真功夫目前还远远达不到一个公众企业的标准,离公司治理的公开化、透明化都还有很大距离。两大家族的问题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未来的股东也不会轻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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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克强:一位教育投资商的资本腾挪术

  资本市场的辗转腾挪虽然给华美系带来了巨额的财富,却也将其至于风险之中

  2011年12月30日,广州华美集团总裁、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人物张克强等人涉嫌诈骗案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克强案发,主要源于其通过借道云南一家国有企业兴云公司,曲线收购了“盐湖钾肥”这只国有股,从而引发其涉嫌“诈骗”的争议。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截至2012年1月底未见宣判。

  1 “华美系”掌门人

  张克强籍贯湖南新化,出生于1960年,澳大利亚梅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州军区联勤部军官,后创建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并担任董事长,并任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广东海外留学培训学校董事长、天津英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成功的民营企业家,近年来,张克强多次登陆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等榜单,并获得“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全国华人华侨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等殊荣。此外,张还兼任广州市侨商会副会长、广州市专业市场商会副会长,并当选为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市政协侨事顾问等职。

  相关资料显示,尽管更为外界熟知的身份是民营教育投资商,但张克强在资本市场却非常活跃。除创办华美教育投资集团并持股保利地产(600048)外,张克强的身影还出现在国内外多家上市公司2010年10月,张克强参与广东鸿图(002101)的增发,获配200万股;张克强同时也是广州银达担保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上述保利地产一例,是张克强在资本市场最为显赫的一次出手。2002年,保利地产正在进行股份化改造,张克强及实际控制的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总计4900万元的资金入股,作为发起人之一,分别为保利地产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

  2006年7月31日,保利地产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张克强的个人财富也随之急剧膨胀。保利地产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末,张克强及其持股90%的华美国际分别持有保利地产3062万股万股和1.09亿股,而2007年期间保利地产股价曾迫近100元高位。以当时股价测算,张克强仅在保利地产所持的股份就已高达百亿元人民币。

  2008年,张克强辞去保利地产董事职务,并开始大规模减持保利地产。2009年,他的名字登上了胡润减持富豪榜,位列第六,共套现20亿元。

  2011年初,张克强因涉嫌“诈骗”被云南省检察机关批捕,其在资本市场的另一场大型“运作”由此浮出水面。

  2 涉案“国资”

  据张克强案庭审时的起诉书显示,2001年,张克强与合作伙伴宋世新、罗峰等人注意到青海盐湖集团所属的“盐湖钾肥”这一支国有股具有很好的经济利益,便一直策划购买盐湖钾肥股份。不过青海盐湖集团对该支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只能是国有企业。

  张克强等人显然不具备成为股东的条件,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张等人并不甘心,遂产生了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

  2006年至2008年间,张克强等人通过商议,利用云南兴云公司在深圳设立的窗口企业——兴云信投资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由宋世新等人与青海国资委和青海盐湖集团商谈收购盐湖集团股份。收购股份成功后,由张克强等人所有的华美公司及其下属丰收公司,将国有企业深圳兴云信投资公司全部收购,从而占有盐湖钾肥股份。

  为了达到目的,云南兴云公司为其配合,同时,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许下承诺,事成之后给兴云公司董事长董晓云、兴云信公司总经理崔伟一定份额的盐湖钾肥股份。

  此后,2006年7月8日,兴云信公司与青海盐湖集团签订了《关于兴云信增资盐湖集团的合作框架协议》。但实际上,上述协议签署的背后,是宋世新、罗峰、曹迅毅在董晓云等人的配合下,假冒兴云信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兴云信公司的名义与盐湖集团签订了该协议。

  2006年9月,盐湖集团召开2005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盐湖集团增资扩股议案,兴云信公司最终以3.68亿元认购盐湖集团总股本的7.56%。

  根据盐湖钾肥重组方案,盐湖集团股东所持股份按1:0.7544的比例折股后变更为盐湖钾肥股东。方案实施完毕后,兴云信公司持有盐湖钾肥大约2.25亿股,占总股本的7.336%。

  起诉书指控,2007年下半年,张克强等人为实现对登记在兴云信公司名下盐湖钾肥股权的非法占有,确保获取盐湖钾肥复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在董晓云、崔伟的配合下,张克强、宋世新等人确定华美集团、华美丰收以8050万元收购兴云信公司,从而将兴云信公司的盐湖钾肥股权非法出售给张克强等人。

  起诉书显示,为达到控制盐湖钾肥的目的,张克强等人还利用虚假工商变更获得了兴云信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并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将兴云信所持盐湖钾肥的股份确权到个人名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作出裁定并强制执行,除了兴云信自身持有的24225409股以外,其名下所持有的199103895股盐湖钾肥股权变更到华美系名下,占盐湖钾肥总股本的6.54%,市值总计约44.65亿元。

  3 争议审判

  资本市场的辗转腾挪虽然给华美系带来了巨额的财富,却也将其至于风险之中。针对盐湖钾肥的曲线收购,最终进入了公安机关的视线,张克强案由此案发。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涉嫌违法违纪为由,宣布终止张克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意味着公安机关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随后有消息传出,华美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张克强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云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立案调查,并将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所涉及的正是市值达到44亿元盐湖股权涉嫌诈骗案,经过云南省公安及检察机关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后,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克强、宋世新、罗峰、董晓云、崔伟、曹迅毅、李苇被控诈骗罪,董晓云同时被控受贿罪。

  2011年12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克强等人涉嫌诈骗案。在庭审中,张克强否认了对自己的指控。其辩护律师认为,华美系确实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关注盐湖钾肥股票,但它后来的致富故事却与盐湖钾肥没有太大关系。

  张克强在法庭上供述,早在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成立之前,他已经与宋世新共同成立了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来张克强出来创立华美集团,而宋世新则留在了华美丰收公司任总经理,专门开展投资业务。

  历经数日庭审,目前张克强案并未宣判,张克强最终命运如何,还有待认定。不过此案也给民营企业家在资本市场的运作提出了警示,在收购行为涉及国有股份时,或应更为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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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潘锴红:伪慈善家的末路

  许多人假借慈善名义行敛财之实,却做得顺风顺水,最终损害的是公众利益和整个慈善事业的形象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2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南京市慈善总会前副会长、南京黄埔灵露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潘锴红,被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位顶着“优秀民营企业家”光环的“著名”慈善家,结束了其以慈善之名敛财的生涯。公开资料显示,截至案发,潘锴红案已涉及424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逾5000万元。

  鉴于国内慈善行业所存种种弊端,舆论对于“伪慈善”的质疑时有发生,从汶川地震后引发的民企“诈捐”到“郭美美事件”带来的官办慈善危机,无不使外界对于“慈善”二字敏感有加。

  在呼吁加强对官办慈善机构的监管的同时,如何杜绝像潘锴红这样涉嫌打着慈善旗号行敛财之实的民间伪慈善,也是慈善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1 高调慈善家

  潘锴红的出名,源于慈善。

  近年来,潘锴红每年都会做出令外界侧目的慈善义举,并多次与南京当地的慈善家一起前往四川绵阳、江油等地奉献爱心。

  有媒体就此报道称,从灾区回来,潘锴红“一路所见所闻,印象极为深刻。这些经历让我的灵魂得到了洗礼,对慈善事业有了全新的认识。”从此,潘锴红对于慈善的热衷更上一层楼。

  仅2010年12月,潘锴红及其员工就有10多次慈善义举;2010年12月29日,该公司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了募捐活动,所有员工都捐了款;2011年1月15日,南京市慈善总会举行“情暖金陵”春节救助款物发放仪式,潘锴红当场捐献善款物共计50万元。

  而最让潘锴红广为人知的慈善之举,是2010年其高调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了3000万元,这成为南京市慈善总会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单笔冠名基金,在当时是轰动一时的新闻,潘锴红也因这一善举当选为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造就其慈善生涯的巅峰。

  不过潘锴红并没有为此花多少钱,这笔钱并非一次性捐出,而是潘锴红的公司捐一定数额的资金成立冠名基金,每年捐出这笔钱的利息收入,直到捐满其认捐的3000万数额。

  潘锴红还不断高调宣布其企业员工的慈善义举,员工们经常捐钱。不过后来的资料显示,这些员工都是“被慈善”的。潘锴红计划将公司每年利润的20%至30%用做慈善事业,还把每月最后一天定为“爱心捐赠日”,号召员工捐赠善款,所得善款全部移交南京市慈善总会保管。捐款一结束,捐款人名单、捐款金额就会高调出现在公司网站上。

  2010年12月29日,露灵滋公司举行年终总结大会,潘锴红带头,所有员工都从自己的年终“红包”中拿出20%,捐给公司设在南京市慈善总会中的冠名基金中。有员工在其案发后称,自己每月工资6000元,月底必须捐助1000元做善款,慈善成为强制性措施。

  2 资本腾挪术

  打开露灵滋公司的主页,充斥着“大爱无极限”、“伟大的事业源自高尚的心灵”、“慈善似甘露、心灵滋养剂”等慈善宣传语,该公司历次捐赠情况,以及潘锴红参加的各类慈善活动以及所获奖项和称号均有所体现。

  但在慈善浮华背后,露灵滋公司及潘锴红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露灵滋公司的公开资料显示,其主要从事美容化妆品、日化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销售是他们的主营项目。通过高调慈善所带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露灵滋公司的产品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不过相对于做慈善的广为人知,露灵滋产品的知名度并不高,但是售价却不算便宜,一套化妆品售价1980元。

  而露灵滋的产品销售政策也与慈善紧密相连。一些希望批量进货或者代理露灵滋产品的经销商,若想购买产品,首先要捐出不低于20元钱,多则不限。露灵滋公司称,这些善款将直接捐给南京市慈善总会,公司还会给每一位客户发放一张捐款证书。根据此销售政策,露灵滋公司每一名客户都成了其“爱心团队”成员。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露灵滋公司还有一个特别的政策,他们将产品分为单位,每个单位价格是880元,每位客户至少要购买10个单位,即8800元的产品。而这笔钱,露灵滋公司会返还客户20%的回扣。当然,回扣需要扣除捐给慈善总会的钱、手续费、税费等,最后每位客户能返还近14多元。

  如果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进来,新客户每购买8800元的产品,老客户将可得到一定的收益。如果客户加入露灵滋公司4.4万元的投资计划,可在7天的周期后获得1万元增值。当然,这些钱都将首先扣除慈善等费用。

  这种已十分类似于传销的销售政策,将大批客户套在其中,但有些客户发现,往往只有前期的投入可得到回报,待大笔追加投资之后,返还款就迟迟收不到了。直至露灵滋案案发,潘锴红被捕,许多人才知上当。

  3 凸显慈善弊端

  2010年底,南京市白下区工商局等部门先后接到举报,受害人称露灵滋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工商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这家所谓的化妆品公司采取了一种与传销极为相似的经营方式,属于非法经营范畴。随着调查的深入,此案于2011年1月中旬被移交到白下区公安分局。

  1月18日,白下区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1月19日,对潘锴红实施了抓捕;2月25日,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其资产也被冻结。潘锴红的“慈善帝国”轰然倒塌。

  潘锴红一案在民间慈善中颇具代表性,由于慈善立法及监督并不完善,我国尽管有许多政策鼓励慈善,如在税收减免、获取土地等方面的优惠以及授予慈善家各种荣誉头衔等,但是对于慈善个案的进行过程却缺乏有效监督。

  许多人因此假借慈善名义行敛财之实,却做得顺风顺水,最终损害的是公众利益和整个慈善事业的形象。

  在潘锴红案中,有观点认为,潘锴红多年来一直被宣扬高调慈善,且成为南京市慈善总会的副会长,这种半官办机构负责人的身份,极易导致投资者信任,从而拉更多的人下水。而南京市慈善总会这样一个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在任命副会长时,对其慈善行为和善款来源都没有做审核和把关,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欺诈行为的发生推波助澜。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吴业苗认为,慈善首先是“德”,因此在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时,还应特别重视组织负责人的道德和人格力量,他们的表现对于净化社会生态、培养公民的公益意识、善良心态至关重要。

  此外,完善慈善立法,从制度上加强监管,也是慈善业改革的必由之路。如果有太多行善的资金来源不合法,行善的目的不单纯,那将是中国慈善业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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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经纬:强人谢幕

  李经纬谢幕了,伴随他一起谢幕的,还有“健力宝”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民族品牌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11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李经纬涉嫌贪污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经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经过多年等待,这位72岁高龄的健力宝创始人,终于迎来了法律对自己的审判。自2002年涉嫌转移国有资产案发,至今已近10年,这位年事已高、身体多病的前知名企业家、健力宝辉煌的一手创立者,终于谢幕。

  1 “魔水”之父

  李经纬1939年生于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其创业经历可谓大器晚成,1984年3月,已经45岁、时任三水县酒厂厂长的李经纬,嗅到了即将于当年8月在美国洛杉矶举办的第23届奥运会的商机。

  当时的李经纬,手上有一种新研制的饮料准备投放市场,他知道国家体委将在6月份开会决定中国代表团的指定饮料是哪一种,于是便拼尽全力希望让这种在当时连包装和名字都没有确定下来的新饮料入选。

  这种饮料的生产,源于1983年李经纬去广州出差时喝到的一罐可口可乐,这种在当时颇为新颖的包装饮料,诱发了李经纬投身饮料市场的想法。不久,他得知广东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员欧阳孝研发出一种“能让运动员迅速恢复体力,而普通人也能喝”的饮料,便找上门去要求合作。

  广东体研所欧阳孝研究员的主持下,一种橙黄色的含碱电解质饮料被开发了出来,它在当时有一个很拗口的名称——“促超量恢复合剂运动饮料”,这就是后来风靡全国的健力宝饮料。

  一家年利润几万元的县级酒厂的厂长,敢把目光直接盯向奥运会,李经纬的胆识由此可见一斑。经过多方努力,健力宝成功入选中国代表团指定饮料。在8月7日的女排决赛中,中国女排大胜东道主美国队,举国沸腾。

  随后,一家日本媒体发表了一篇有点“花边”的新闻《靠“魔水”快速进击?》。这一不经意的举动,将健力宝彻底推向了前台,国内外媒体纷纷报道健力宝的“神奇功效”。当时的健力宝刚刚研发出来,国内尚无销售,这一极佳的推广事件,给健力宝在饮料市场的所向披靡奠定了基础,健力宝一夜成名。

  立刻,健力宝开始上市。1984年当年,健力宝的销售额就达345万元;1985年猛蹿到1650万元;1986年就高达1.3亿元。此后十几年间,健力宝一直被喻为“民族饮料第一品牌”,有“东方魔水”之称。在最紧俏的时候,广东三水县到处是全国各地来拉货的大卡车,许多人想买都买不到,一车皮健力宝的批条一度被炒到2万元。

  健力宝式的营销,也开创了中国品牌市场营销的创新局面。1991年,健力宝最早在国内开展“拉环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高达5万元,这在当时可谓天文数字,再度引发了全民对健力宝的热情,健力宝的销量继续水涨船高。至1994年健力宝十周年庆时,销售额已达到18亿元。

  1997年,高达38层的广州健力宝大厦正式落成,公司总部迁至广州。此时的健力宝到达鼎盛时期,当年销售额突破50亿元大关。

  2 祸起保险费

  李经纬及健力宝的辉煌没能持续太久。自90年代末开始,健力宝逐渐走向下坡,销售开始直线下滑,资金捉襟见肘。2002年初,另一位与健力宝颇有渊源的资本界黑马张海,成为突然杀出的程咬金,他以3.38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健力宝75%的股权,健力宝进入“张海时代”。

  时年63岁的李经纬,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手创立的健力宝易主,却回天无力。失意之下的李经纬,还罹患脑中风。

  2002年底,有关部门就以李经纬为首的前健力宝管理层展开了调查,李经纬及三名副总裁被双规。

  公开资料显示,李经纬的涉案,主要源于2000年左右,健力宝管理层用公款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2000年6月,李经纬与管理层主要成员在一次健力宝集团领导班子工作会议上研究决定,用其下属子公司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的职工福利资金为几人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并指示副总裁杨仕明负责落实。

  6月底,杨仕明安排饮料公司财务部经理在工商银行(601398)三水市支行某储蓄所专门开设尾数为999的健力宝饮料公司工会账户,并从饮料公司原有工会账户中转入该账户职工福利资金1300万元,后通过该账户将其中的1141.385万元作为保费转账给三水人保公司。

  其中李经纬投保的保费为331.88万元;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于善福等四位副总裁的保费分别为187.56万元、200.91万元、229.185万元、191.8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这一行为已构成贪污。

  不过该案仍存颇多争议,辩方认为,该案缺少通常贪腐案的密谋特征,是在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上提出的,且是许多议程中的一项。此外,当时的决策是为全体职工购买保险,作为企业福利的一种,只是因为职工人数众多,方案未能及时出台,才尝试为几位领导先购买保险,后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为职工购买保险的事才悬而未决。

  3 迟来的审判

  李经纬一案在当年轰动经济界,被视为“重大案件”,其审理过程也一波三折。

  2002年10月,李经纬案发,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随即罢免了李经纬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李经纬被捕,罪名先后经历了“涉嫌转移健力宝巨额资产”到“涉嫌贪污”。随后,李经纬四位老臣中的三人相继被捕,一人因移居国外而幸免。

  按照相关规定,刑事案件通常的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但李经纬案于2003年6月移交给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直至2009年才开庭审理,时隔六年之久。

  期间还经历了李经纬的继任者张海案发。张海治下的健力宝并未走出阴霾,相反还把张海拉下了水。2005年3月,张海因在健力宝集团任职期间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拘留。2007年,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后,张海被判犯有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9月3日,在继任者张海都被判刑两年之后,李经纬、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涉嫌贪污一案,才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审理中,李经纬由于身体原因向法院提交延期开庭申请书,并获准“中止审理”。

  又过了两年,2011年8月29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一家医院审理了李经纬贪污一案。庭审中,李经纬称已不记得购买保险一事,但检方认为,几名同案被告的供述均可证实李经纬此行为存在,且同案被告的供述相互吻合。

  2011年11月2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经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李经纬案历时近十年,终于落锤定音,引发外界无限感慨,这位传奇企业家的遭遇也受到了颇多同情。有人质疑,李经纬案的司法审判存在瑕疵,未能考虑李经纬多年来对健力宝所做贡献。此外,李经纬一案还涉及地方政府对于健力宝财权的干涉,这也导致健力宝业绩滑坡,给国家造成损失。

  不管原因如何,72岁的李经纬已经“廉颇老矣”,恐很难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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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春江:电信明星的陨落

  张春江时代已落下帷幕,而包括电信业在内的许多垄断行业,该如何缔造一套维护廉洁的制度?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7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案,在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春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电信系统,张春江最能让人记住的特点就是年轻,41岁即上任信息产业部最年轻的副部长,升迁速度令人侧目。

  他本是前途无可限量的国企新星,却在51岁时突然陨落。

  1 最年轻副部长落马

  籍贯山东烟台的张春江,出生于1958年7月,1982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此后半生的时间,张一直浸淫于电信领域,直至案发。

  1985年,大学毕业仅3年的张春江,就任职大连市经济开发区邮电局副局长;此后又升任大连市邮电局副局长;1993年8月,张春江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并于两年之后进京任职,调入当时的邮电部,先后担任移动通信局局长、电信总局副局长、办公厅主任等电信要职。

  1998年大部制改革,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同年3月,张春江就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仅一年之后,1999年年底,年仅41岁的张被提升为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张春江由此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副部长,仕途一路顺畅。

  2003年5月,张春江开始担任在经历电信体制改革后组建的中国网通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上任之初,张通过一系列重组、整合与人员、机构的撤并,以雷厉风行之势处理了吉通与小网通负债资产等问题。

  此后他又推动中国网通在纽约、香港两地上市。2004年网通上市时,管理层共获得约1.5亿股期权,其中张春江获得92万股,但他后来主动放弃了这部分期权。

  在电信业,张春江一直被视为激进的改革派,其亲身经历的电信产业两次重大改革都颇具标本意义。第一次是国务院于2001年批复的《电信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的主导者之一就是张春江。在该方案指导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通集团相继挂牌。另一次是在2008年,为顺应3G发展,中国网通与中国联通(600050)的G网合并成立新联通集团。

  作为电信领域的“老臣”和“功臣”,张春江的仕途一度被认为无可限量。但自2008年5月开始,张春江的仕途意外地走向下坡:在第四次电信业大重组过程中,张春江调任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副总经理,而并未任职新组建的中国联通一把手。

  履新中移动副职,被外界认为是张春江“出事”的征兆。此后不久,张春江在网通时期的账目黑洞被曝光。公开报道显示,中国联通接手网通以后,发现了网通存在巨大的虚报业绩行为,亏空或高达200亿元。随后,张春江案开始浮出水面。

  2009年12月26日,有关部门对外确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已决定免去其职务。

  2 权力裙带

  张春江深耕电信领域多年,期间积累了大量裙带关系,其中有三人最为关键。

  一是张春江大学时期的班长、先其一步进入邮电部的宋世存,宋一度曾任邮电部主要负责人秘书,但早在1991年,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查,后获刑4年,有了前科的宋世存出狱后开始下海经商。他也成为张春江日后裙带关系的核心人物之一。

  第二位是拥有数家电信技术公司的商人张锐,此人张春江在大连任职时便已相熟,二人保持了亲密的家庭友谊。张锐成为张春江主要行贿者之一。

  第三位是前中国网通财务共享中心副总、张春江的情妇王晖。在张春江的庇护与关照之下,王晖数度升迁,张春江后来受贿的数套房产均与王晖有关。

  坊间盛传,宋世存在张春江仕途发展初期曾利用自己在邮电部的便利倾力相帮,这使得张春江一直与其关系密切,并在其因涉案弃政从商之后,为其获取商业利益打开方便之门。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宋世存下海后不久通过张春江获得的第一庄买卖就获利100多万元。随后的几年里,张春江又帮老同学促成了好几笔生意,以及帮助其向中国小灵通品牌UT斯达康“讨债”。

  当然,权力的付出往往伴随着利益的回报,张、宋二人也不例外。自2003年开始,张春江先后以儿子学费、情妇做手术、母亲看病等事情“暗示”宋世存,从中收取金钱“回报”。还以让宋世存先垫付为由,接受宋世存为其购买的2幢相邻别墅。

  另一位“好友”张锐,同样受到张春江的不少“照顾”。通过张春江的干预,张锐的公司先后获得了价值数亿元的中国网通代理合约。作为回报,张锐先后曾以为张春江妻子姬蓉购买丰田佳美轿车、折抵房租的名义给其送钱,还以“借款”的名义送给张春江250万元。

  王晖在张春江的裙带关系中,主要扮演巨额贿赂代理人的角色。2008年,张春江与前妻姬蓉离婚,但后来仍以姬蓉和王晖的名义购买了3套总价值2000多万元的房产。此外,多位行贿人的行贿借口都与王晖有关。

  3 领罪受罚

  2009年12月2日,张春江权力裙带的核心人物宋世存被河北沧县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此后,张春江与宋世存的“借款”单据、银行账户汇款记录、别墅房款交纳凭证等重要证据进入办案人员的眼帘。

  得知此事的张春江先是向张锐退还了250万元的“借款”,随后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提及了其有可能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并表示随时接受组织调查。12月25日,张春江被中纪委双规。

  张春江落马后,其权力裙带也接连出事,宋世存先被带走调查后,张锐也因涉嫌电信腐败及洗钱被调查,王晖也在案发后被带走调查。

  2011年7月12日,张春江受贿一案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出,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应以受贿罪追究张春江的刑事责任。

  7月22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春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张春江并未上诉,判决已于2011年8月生效。

  作为中国通信史上30年来唯一被中央纪委定性为个人严重违纪的副部级官员,张春江的落马也引发了电信业地震,撕开了“垄断”色彩浓厚的电信行业的隐秘一角。

  如同中国其它国有垄断行业一样,电信领域的国企改革过程中,往往会掺杂着许多灰色地带,而中国电信行业30年来的高速发展,创造了不少寻租空间。随着司法审判程序的结束,张春江时代已落下帷幕,而包括电信业在内的许多垄断行业,该如何始终保持一片洁净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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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09: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长富:巨贪的寻租黑幕

  作为垄断行业的地方诸侯,沈长富在重庆移动董事长任上长达11年之久,权力长期过度集中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制约,“陷落”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整理 本刊记者 吕斌

  2011年11月11日,被称为“超级光棍节”的日子,备受关注的电信领域反腐大案之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受贿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沈长富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政重庆移动长达11年的沈长富,终于卸下了所有光环。

  1 重庆移动当家人

  1951年出生于重庆垫江的沈长富,是重庆电信领域资深人物之一。

  沈长富早年曾下乡当过知青,1971年3月被抽调至四川省重庆市电信局任机务员。1982年,他到北京邮电学院深造,在该校载波系攻读高函载波通信专业。沈长富与中移动腐败窝案中的另一落马者——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为同门师兄弟。

  1986年,大学毕业的沈长富回到重庆,从此开始了在重庆电信领域的长期耕耘。自1988年起,沈长富先后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收发讯台副主任,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直至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

  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行的第一轮电信改革中,移动业务从中国电信拆分出来。1999年9月,重庆移动正式成立,沈长富先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一直到2010年底案发,沈长富在重庆移动“当家人的位置上整整坐了11年。

  按照中移动内部的人事规则,高层管理人员一般在任职四到六年之后就要交流变动,但不知是何原因,沈长富始终没有调动。与其情况类似的,还有原四川移动当家人李华,李华在四川移动董事长任上同样超过10年,也同样因贪腐落马。

  统治重庆移动多年,加之恰逢移动通信业务爆炸式发展,沈长富在重庆电信领域名震一方。他先后获得邮电部“突出贡献专家奖”,重庆市政府授予的“重庆直辖十年建设功臣”、“重庆市60年影响经济60企业家”等称号。2004年,他还当选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常委,2005年和2008年分别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沈长富主政之下,重庆移动的发展也是顺风顺水。重庆移动率先完成重庆“网络全覆盖”工程,建成中国移动通信农村信息网,并修建了国际领先的重庆互联网数据中心,使得重庆成为全国四个互联网骨干核心层之一。

  2009年始,沈长富领导下的重庆移动又开始瞄准新兴的物联网。当年9月,沈长富与清华同方签订合作协议,准备联手打造重庆的物联网。2010年10月,他还现身重庆移动与重庆邮电大学打造物联网战略合作协议的签字会场。

  但他在掌门人位置上未能等到重庆物联网的建立,数天之后突然被有关部门“双规”。

  2 腐败父子兵

  沈长富落马后的司法文书显示,从1990年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起,沈长富的贪腐之路走了长达20年。而沈长富的腐败之路,其子沈力扮演了重要角色,二人成为名符其实的“腐败父子兵”。

  2003年7月,沈长富的儿子沈力自英国留学归国,时年22岁。随后,沈长富在跟国内一家通信设备商重庆代表处谈业务时,提出将沈力安排到该公司上班的想法。“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它发展势头好,管理规范,正处于上升期。”沈长富认为。

  2003年11月,沈力正式到这家公司的深圳总部入职,参加新人培训;当年12月,为给父亲沈长富避嫌,沈力前往该公司成都办事处报到,而没有选择在重庆办事处上班。刚入职的沈力,即享受到代表处中层领导的待遇,但仅仅2个月之后,沈力就因不安于这种按部就班的工作而从该公司离职,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沈力人虽然离开了,但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停止从该代表处领薪水。自2004年到2010年沈氏父子先后落马,该公司始终以挂名领薪的方式,给早已离职的沈力发放工资和福利、内部分红等。该公司的意图很明显,讨好其父沈长富,以期利用其担任重庆移动董事长、总经理的便利,为这家通信设备商销售设备、技术提供帮助。

  据检方后来调查,在长达7年的白拿工资不干活的日子里,该公司先后为沈力续签的劳动合同就有六份之多,数年来,从未在工作岗位上尽责的沈力,共获得该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福利等共计131万余元。

  沈长富也承认,该公司此举就在于维护与自己的关系,以谋求在业务上给予支持和关照,让重庆移动更多地采购他们的产品。沈长富确实也是这样做的,几年间,重庆移动采购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总价值高达27.745亿元。

  沈长富及其子沈力通过权力获得的好处远远不止那一百多万元的薪水。

  2006年2月,沈力出资96万元,与沈长富的一位好友刘卫及另外2人共同组建重庆华宏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持股32%。沈力还以持“干股”的隐蔽方式,通过自己的姑父汪晓诚代持股份,与刘卫共同成立了成都冠新通信技术发展公司,以及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沈力在成都冠新和四川冠达两家公司内,均占55%的干股。

  此后的司法资料显示,沈力至少通过三家直接参股、控股或暗中实际控股的公司,来完成重庆移动的利益输送。

  本来,成都冠新曾为重庆移动提供无线座机,但因产品质量有问题,2个月后便停止营业。但同为沈力暗中持股的四川冠达,则成功搭建起了利益输送管道,并在沈长富的特别关照下,获得巨额回报。沈长富通过直接“打招呼”、特别推荐、采用不公开招标的内部邀标的方式,让没有任何业绩,甚至初期还不具备资质的四川冠达,承揽到重庆移动万州区片区的基站代维护业务。

  此后,沈力先后三次分得刘卫以“红利”的名义送的人民币1309万元。

  除刘卫外,沈长富父子的主要利益输送路径还有沈长富的好朋友、重庆商人蒲德超,以及沈长富的姐夫汪晓诚控制的数家公司。

  3 落马获刑

  沈长富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内,是2010年10月13日参加了重庆邮电大学和中国移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仅仅6天之后的10月19日,沈长富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北京机场被纪检部门“双规”的消息突然曝出。

  12月29日,沈长富正式被公安机关刑拘;2011年1月12日被执行逮捕;同年7月25日移交起诉至法院。

  沈长富的被捕,是中移动继张春江案、李华案之后,又一起重大案件。

  2011年10月10日,沈长富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沈长富在1990年至2010年间,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和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贸易公司总经理薛汉明、长远贸易株式会社总经理毛节琦、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卫等人的请托,为他人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2011年11月11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沈长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沈长富的黯然落马,并没有让外界感到意外。有知情人指出,作为垄断行业的地方诸侯,沈长富在重庆移动董事长任上长达11年之久,权力长期过度集中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制约,“陷落”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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