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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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0 0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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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现役军人沈阳市购房落户政策
问:北京现役士兵,是在沈阳农村入伍的,去年拿地方身份证在沈阳买的房子,房产证也办完了,想问一下怎么才可以落户?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及沈阳现行户籍政策,现役军人在我市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手续的,其父母或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将户口迁入我市。办理户口手续:(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军官证或士兵证;(4)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6)房屋所有权证;(7)契税证。
11.沈阳市居民办理分户政策
问:我家是满堂乡的,结婚已经两年了,宝宝一岁,现在家里五口人,能申请分户吗?
答: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区户口迁移和立户分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形成家庭关系、经济独立、有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的可以分户(不能造成人户分离)。未婚子女与父母之间、夫妻之间不能单独分户。分户符合上述条件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同意书、居民身份证;(2)本人分户申请书;(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产权证,其中政府通告的户口控制区域原则上不予分户。原户主无合法房屋手续的不予分户若咨询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12.沈阳市居民出国留学户口注销回国后落户政策
问:本人1998年由沈阳考入大连某大学,落到大连学校集体户口,同年出国留学户口被注销,身份证销毁。现在,我想回国,准备把户口恢复到沈阳父母家。我在国内没有工作单位, 档案也在出国的时候调到了北京出国留学中心保存。请问现在恢复户口应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及沈阳现行户籍政策,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沈阳生源学生因出国留学,其户口被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现要求投靠父母恢复户口的,须在回国期间办理,所需手续有原户口迁出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护照、父母子关系证明、落户地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合法房屋手续等材料。
注:所有落户手续中的契税证2012年1月1日之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
编辑/兵网军人创业 (资料来源:民心网诉求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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