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孜盖乡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优化配置农村资源和生产要素,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同时,对经济效益明显、运作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年底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提高项目主体待遇。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扶贫、水土保持、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提高合作社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对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合作社在圈舍、青贮窖、药浴池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切实解决合作社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建设部分给予一定补助,采取先建后补原则,并将补贴部分纳入村集体经济作为股份入社,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协调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运销设备等。建立示范专业合作社财务服务中心,规范财务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发展后劲。
四是用地、用电及税收政策给予扶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国土部门按规划优先安排解决;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免征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销售农膜、种子、农药、农机、化肥的增值税;免征合作社与社员签订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实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公司或合作社,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五是农产品认证给予补助。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优质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申报主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注册商标和获得产品认证的费用,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由政府给予补贴。
六是农产品销售方面给予补助。鼓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政府建立的农业信息网站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促进产品销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产品交易会,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讯员:杜文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