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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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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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培训优待优惠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城乡一体、 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组织自 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凡退 役1年内自愿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享受“三免一补”优惠政策,即:免学杂费、住宿 费、技能鉴定费,给予生活补助费。
(十二)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普通 高等学校(限文史、理工类考生)、退役3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试总成绩加10分 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 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在其参加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 档(限文史、理工类考生)。
(十三)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 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 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 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 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 加国防生选拔、省内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 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招录的,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
(十四)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被成人高等学 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由生源地优先提供助 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的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发放奖学金。
(十五)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 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如果原就读学校撤 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 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 校安排转入其它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 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 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 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 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 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 励的在校本科生,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 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十六)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的(含复学退役士兵),享受每生每学年最高 6000元的学费资助,应交学费低于6000元的, 按照收费金额进行资助。相关程序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 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 〔2011〕538号)执行。
(十七)义务兵入伍前是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的,退役后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 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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