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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涉嫌 受贿等罪案开庭审理
正义网银川11月1日电 (记者 田瑾) 经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吴忠市中级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 德林涉嫌受贿、
告陷害罪案。
经查,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王德林在 担任自治区招标局、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先后向浙江丽水瑞银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索贿人民币700万元,向宁夏鑫荣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某(另 案处理)索贿人民币16万元,与被告人王德全 共同收受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苑某 某(另案处理)人民币5.5万元,被告人王德林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1.5 万元;2009年7月,银川市鲁银投资公司向被 告人王德全提出购买宁夏康复医院名下 198.29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后被告人王德
王德全、
将该宗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给银川市鲁银 投资公司获利人民币6014万余元;2011年7 月,被告人王德林指使被告人孙扬利编造了 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两名工 作人员贪污、
印600余份,邮寄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进行诬 告陷害。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法庭的主持下 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被告人近亲属及社会各界近百名群众旁听 了案件审理。
英、孙扬利出庭受审。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2012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察厅通报,自治区林业局原党组书记、
王德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收受贿赂并多次捏造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 纪违法事实进行举报,被给予开除党籍、
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 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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