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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兵网消息:截至9月23日,河北省交管局已完成对全省17337辆“冀O”号牌车辆档案的清理、登记、交接工作,河北省直及石家庄市所有“O牌”车牌已全部摘牌。【专题:河北O牌车谢幕】
从11月份开始,河北省范围内将一律停止使用“冀O”号牌(除制式警车外),继续使用的,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扣分甚至拘留等处理。
全省17337辆“O牌”车档案已全部清理、登记
昨日,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第五次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曹爱平现场通报,截至9月23日,河北省交管局已经完成了对全省17337辆“冀O”号牌车辆档案的清理、登记、交接工作。
各车辆所属单位,正在陆续上交“冀O”号牌,按程序申领普通民用号牌,不单独设置号牌专段。包括河北省公安厅机关在内的省直及石家庄市所有“O牌”车牌已全部收回,更换临时牌照。
另外,换发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拆除警灯、警报器。
目前,河北省注册登记的“冀O”号牌车辆中,已有8000辆办理了“冀O”号牌转出业务。
曹爱平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取消“O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还要将一定比例的“冀O”号牌换成制式警车,便于社会监督。
11月仍使用“O牌”按顶风违纪处理
“现在距10月31日,彻底完成清理任务还有不到40天,任务还很重。”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马玉蝉介绍。
省纪委监察厅作为清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将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从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冀O”号牌。继续使用“O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等处理,还将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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