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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涉黑案主犯聂磊被执行死刑】记者刚刚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9月1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
指控 赌场房产游戏厅黑老大涉猎广
据财新记者报道,该案主角聂磊,1967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青岛本地人,据称是十几年来青岛赫赫有名的“黑道老大”。2010年3月27日,聂磊率众打砸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被捉拿归案。
2011年12月20日至30日,该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以聂磊为首的组织,共1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十余项罪名。
该组织32名骨干成员由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判,其余被告人则由青岛市5家基层法院分别审理。
仅对32名骨干成员的起诉书就长达58页。检方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早期,聂磊等人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游戏厅和赌场。在1999年7月和8月,聂磊等人曾导致2起命案,致2人死亡。2000年4月,又开枪致1被害人受伤。检方指控,聂磊涉黑组织的32名骨干成员通过实施暴力犯罪,共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和8人轻微伤。
检方还指控,从1999年至2007年初,聂磊等人在游戏厅、洗浴中心和酒店地下室等处开设“龙虎斗”和“百家乐”赌场,非法获利约5000万元;2008年底至2010年6月,聂磊与卢某合作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人民币近5000万元。
而聂磊涉黑组织之所以长期得以脱法逃罪,则是其背后有保护伞。检方称,聂磊等人在违法犯罪后,或用金钱安抚被告人和家属,不让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拉拢公安干警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
判决 涉十宗罪一审判死黑老大喊重
据财新记者报道,昨日的宣判开庭,由青岛市中院的法官在当地胶州市法院(基层法院)主持进行,宣读了长达366页的判决书。从上午开始,经中午休庭后,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左右才结束。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的其余分案将于3月底前分别在青岛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等五个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充当聂磊“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另案审查处理。
据新华社报道,青岛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聂磊以狱友、邻居、亲戚等关系,先后纠集被告人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1998年后,被告人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0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判决书显示:聂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各被告人除徐鑫一人犯窝藏罪,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20年以下、2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参与庭审的人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对此判决结果,聂磊当庭表示“判得有些重,准备上诉”,但“还要和律师商量”。其他领刑的30名被告人均表示是否上诉将进一步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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