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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兵网消息:今年以来,浙江省审批制度改革动作频频,行政许可事项从1617项减少到1436项,减少181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
然而阶段任务完成的背后也引发了一些质疑,如在省内审改试点城市义乌和舟山的省级权限下放清单上,赫然出现了与当地情况并不相符的煤炭开采类、草原类等许可权限。
本报记者就此情况专门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浙江省经信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浙江省农业厅相关人员告诉本报,行政许可均是国家层面依法设立,浙江省下放这些权限是在法律权限下进行的统筹安排。
审改引质疑
去年7月,浙江省下发《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直部门要向舟山市、义乌市分别下放400项和357项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
至今,地方已逐渐开始落实这些下放的权限。
权限清单中,包括浙江省经信委下放给义乌的煤炭开采类许可事项、省农业厅下放的草原类许可事项、省交通厅下放的水路和船舶经营许可等部分权限。
外界质疑,这些权限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而地方急需的,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权限,银行业监督管理权限,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管理权限等,却下放得不多。
对此,浙江省经信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事实上在今年6月我国《煤炭法》的修改中,已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开采类许可审批权限在全国范围内业已失效。
据了解,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揽子审议修改12部法律,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中包括《煤炭法》、《草原法》等法律。
浙江省农业厅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媒体提及的3个涉及草原开发审批权只是浙江省农业厅审批权限下放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对草原的定义尚不明晰,舟山现在没有草原不代表以后也没有,土地性质的改变不是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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