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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闫小飞同志追悼会在喀什殡 仪馆隆重举行。地委书记曾存,地委副书 记、行署专员木太力甫·吾布力和地区四大班 子有关领导,兵团第三师、喀什军分区、武 警南疆指挥部、武警边防南疆指挥部和地区 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参加了追悼会。地委 副书记、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地委政法 委书记张健致悼词,行署副专员买买提明·白 克力主持追悼会。
闫小飞,四川温江人,1981 年9 月出 生,1999 年12 月进入武警新疆总队第一支 队服役,2003 年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 年12 月考入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06 年5 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地区公 安局防暴支队、喀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 队、政工室、库木代尔瓦扎派出所工作,生 前任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特战大队副大队 长,二级警司警衔。
2013 年8 月20 日,闫小飞同志在参与 处置一起暴力恐怖团伙案件时不幸壮烈牺 牲,年仅32岁。
闫小飞同志参加工作14 年来特别是从 警10 年来,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 爱,他以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斗志、务实的 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公安工作。他爱岗敬 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 爱憎分明、 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 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立二等功1 次,三等功2 次,获得嘉奖3 次,多次被评 为优秀士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在处置“8·20”暴力恐怖团伙案件中,他 冲锋在前、战斗在前,舍生忘死、英勇无 畏,用生命践行了“新疆公安精神”,铸造了 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巍巍警魂,谱写了一曲新 时期人民警察豪迈辉煌的时代赞歌。
地委、行署各部门负责同志、人民教 师、社会各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 公安民警代表近千人参加追悼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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