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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04: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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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协议孩子暂由男方抚养
僵持到13日上午,局势发生变化,王某被警方动员暂时放弃,先让孩子回绥德做亲子鉴定。当日15时许,王某签字同意让郑某带孩子做亲子鉴定。
记者在家属提供的一份座谈纪要上看到主要内容是:2岁女孩暂时由郑某抚养,王女士可随时看望女儿,以后的抚养归属问题可由父母提起诉讼。郑某要求暂时看管抚养孩子,并同意王女士在此期间可随时看望女儿,绥德公安局全力保障。
绥德县公安局:此案没有不当之处
当时负责现场协调的绥德县公安局局长助理任世凯说:“亲子鉴定结果过几天就出来,如果真是郑某的亲生女儿,孩子还给郑某也很合理。”他认为,绥德民警强行从牛家梁派出所带走孩子,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这都是商量好的,榆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在场。”“起初立案时定的拐卖妇女儿童案,现在看来并无不妥,至于后来演变成抚养权纠纷,确实是绥德警方始料未及的,对于此后孩子抚养权事宜,最好走法律渠道。”昨晚,绥德县公安局局长郭强否认办理此案存在不正当干扰,“至于办案程序有没有违规之处,我们和榆林市公安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沟通过,此案没有不当之处。”
女方:5年前被拐骗一直不敢跑
13日下午,幼女的母亲王某和丈夫徘徊在榆林市公安局门口。连续两天没有进食和休息的王某几度昏厥。
“2000年经人介绍,我嫁到转龙湾村王家,第二年生下一个儿子。”王某说,2008年丈夫外出打工期间,她被一个外地男子拐骗走,不到一年,该男子又将她交给绥德男子郑某。后来她生了个女儿,郑某还给女儿在绥德上了户口。
“郑某当时43岁,一直没有娶妻,人很凶,我根本不敢跑……”王某说,因不识字、胆子较小,再加上郑某经常威吓,她根本不敢逃。“十几天前,我想办法和哥哥联系上,又联系到了丈夫和儿子,让他们到榆林火车站接我。”
她趁着郑某外出时,带女儿坐火车回到榆阳家中。
昨日记者试图与郑某沟通确认有关事实,多次联系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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