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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先后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有数名大学生和小学生溺水死亡。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要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当前,全区各地已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防汛防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一要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重点堤段、病险水库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确保安全度汛。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汛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和会商,对局部地区强降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切实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要加强防汛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知识和避险意识,确保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群众能够科学避险、及时转移,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二要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危险水域的巡查,在河边、湖边、水库边等事故易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各级时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城市河道、人工景观湖的安全管理,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装防护设施。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大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科学救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要督促各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三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措施,严防各类洪涝灾害和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救灾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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