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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兵网消息:美国媒体称,据美国官员透露,联邦检察官已对爱德华·斯诺登提出刑事诉讼,罪名为间谍、偷盗、侵占政府财产,要求香港把他拘留。据美联社报道,这份诉状的日期为6月14日,差不多是斯诺登自曝身份5天之后。如果3项罪名成立,斯诺登可能被判最高30年监禁。
正式起诉斯诺登后,美国就有了要求中国香港政府提供协助的法律基础。引渡律师称,美国官员可能会先提起刑事诉讼,并设法在中国香港拘留斯诺登。然后,他们有60天的时间起诉。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重申,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要依照香港法律办事。
斯诺登最新透露,美国曾入侵中国电讯公司以获取手机短信信息,并持续攻击清华大学的主干网络。
香港:事件
当天,袁国强出席香港“检控周2013”开幕仪式后,有记者向他提问︰美国政府是否已确认对斯诺登提出起诉?
袁国强回答说,知道香港社会或传媒对这事件非常关心,可以交代的是,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要根据香港法律制度下的相关法例。就美国和香港在这方面的安排,亦须根据香港法律办事。这次事件或其它移交申请,都会一贯合法和公平地处理。
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也强调,会按香港的法律和机制处理事件。曾伟雄表示,香港警方只会执行香港法律,不会执行外国法律;而所有人在香港,包括游客都要遵守香港法律。
美国媒体报道称,无论人们将斯诺登视作英雄还是叛徒,他不可能在短期内重新踏上美国的领土,除非他选择自愿回国——看来可能性极小——将他从香港引渡回美国将是一个冗长、乏味而且充满微妙政治色彩的过程。
据《大西洋月刊》报道,《华盛顿邮报》审查了美国在1996年与香港之间的有关条约。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极为复杂,一名以引渡法为专业的律师说:“从法律角度看,斯诺登先生比许多人原先以为的要聪明得多。”若要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需要经过六个复杂的步骤。
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涉及的6个步骤
1.确定有关的控罪:这是关键的一步。只有某些类型的重罪符合被引渡的条件,因此不要考虑用没有支付停车罚单作为引渡他的指控。但司法部需要避免某些棘手的地方,如参议院报告中曾经提到的“政治罪”。很明显,斯诺登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恐怖活动、劫机或谋杀。而相关方面是否会将斯诺登的行为视作政治犯罪还不得而知。
更为棘手的是,有数名参议员指出,斯诺登是一名叛徒。如果政府要指控他犯有叛国罪的话,这意味着他会受到极刑。这对香港来说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2.要求香港拘押斯诺登。在提出刑事指控之后,美国方面会要求香港以“临时性逮捕”将斯诺登拘押。
3.在60天内提交一份起诉书。在斯诺登被拘押之后,美国需要提交给香港法庭一份起诉书(也许是秘密的)。
4.法官的裁决有利于引渡。在进行法律听证之后,法官需要做出对美国有利的裁决。
5.美国方面需要推翻上诉。斯诺登会接着提出上诉,其次数可以是法庭认为合适的任何次数。这一诉状可能最后进入香港的最高法院。如果该法院驳回了斯诺登的上诉,他将没有其它的退路。
6.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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