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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推荐:士兵退伍后的办理机构:民政局
1 、退伍安置服务
( 1 )热情接待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耐心解答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
( 2 )严格按政策接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按期办理有关手续。
( 3 )对退伍返乡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做到部队随交随接,各县区在两年内为其完成建房任务,并为其家属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 4 )对城镇非农业户口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当年内为其落实工作单位,保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 5 )定期检查各级安置部门、用人单位落实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情况,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 6 )积极开发使用农村退役士兵中的两用人才,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才干,扶持他们勤劳致富。对退役士兵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率和开发使用率。
2 、退休安置服务
( 1 )符合在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在办理移交手续后,各军干所(站)协助其办理入户手续。符合在我市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赁接收介绍信(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移交手续。在军休干部建房计划、经费、征地、报建手续落实后,两年内完成建房任务。
( 2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军休所(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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