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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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6 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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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模式——从青年干部队伍中征集兵员
2012年度征兵工作展开后,兵员大省山东在积极动员普通适龄青年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同时,多个地市探索从青年干部队伍中征集兵员的办法。淄博市军地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从公务员中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应征入伍的通知》,明确选拔对象的条件和优惠政策,并规定:凡应征入伍公务员,符合职务晋升条件的,在办理入伍手续的同时办理职务晋升手续;对服满义务兵役期后符合职务晋升条件者,依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公务员身份及编制,除享受现役军人政治待遇和士兵津贴外,同时享受入伍前国家公务员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服兵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赴藏服兵役的公务员,生活补贴、高原补贴参照援藏干部标准执行。
2012年11月上旬,济宁市军地有关部门也推出了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应征入伍的措施。该市要求所属12县(市、区)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青年干部到部队当兵锻炼,并且规定,选拔对象除了要符合兵员征集条件外,还需要所在单位推荐和县级组织部、人社局的考察鉴定。
虽说要求严格,但是,济宁市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应征入伍的措施出台一周时间,就吸引了高新区投资促进局陈宪宇和市中区教育局姜键等58名青年干部应征。
与此同时,山东省还有的地市推出了选送大学生村官当兵锻炼的办法。应征入伍者中,有的是刚考取村官的大学生,有的是已在农村干了一年多的青年村官。服满义务兵役期退伍回乡后,他们将优先录用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
山东省从青年干部队伍中征集高素质兵员的做法,虽说数量不大、比例不高,但是这一做法既能够锻炼青年干部,又能够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更为重要的是,青年干部当兵能够带动广大社会青年积极应征。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美中不足的是,作为兵员来说,青年干部的年龄大多数人都到了兵员征集的上限,并且,扎根军营、长期服役的人数不会太多。
河南模式——城乡青年服兵役同义务同待遇
河南省济源市2005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后,城镇化率达到52%,城乡一体化实现程度达78.96%,经济建设迅猛发展。2007年,济源市取消了城乡居民的户口之分,剔除依附在户籍上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7项福利差异,但是,士兵优抚安置政策仍囿于传统的城乡二元模式,没有跟着跳出来,出现了城乡青年同样当兵尽义务,优抚安置待遇却不同的现象:城市兵退役后安置就业,自谋职业者有近5万元安置补助,而农村兵只有4000元优抚金。
2011年10月,新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济源市军地联合制定了《关于城乡士兵同义务同待遇的意见》,取消了“农村义务兵”和“城镇义务兵”的性质划分,所有义务兵均享受同额优待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退役安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干部时城乡退役士兵享受同样优先录用的政策;如果自谋职业,城乡退役士兵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免费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这份文件下发后,有效激发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热情,征兵工作很快就出现了拐点:报名应征人数由原来的600人激增至2200人。
鉴于济源市的成功探索,河南省军地先在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市推广城乡义务兵“同尽义务、同享待遇”的经验,并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逐步在全省推广的计划。
2012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在社会公平、利益均衡呼声日益高涨的新形势下,优抚政策的“双重标准”导致了征兵工作的“城乡温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既是义务,理应义利统一、待遇平等。就此,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已经作出了相关规定,在政策法规指导上迈出了可喜一步。可以说,兵员征集城乡“同义务、同待遇”的做法顺应时代潮流,长远来看是一条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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