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网|军人|退役|人才|求职|招聘|征婚|交友|教育|公文|战友|军官|兵心

武警8681部队引导官兵正确维权二三事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8 08: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组织的名义发了公函,但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是不是部队的‘章子’不管用了?部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应当一忍再忍……”武警8681部队针对一些官兵在遇到涉法问题时存在的困惑与不解,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官兵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部队发公函≠地方应“照办”     今年初,四川籍战士宋明的父亲因宅基地纠纷被邻居打伤住进了医院。得知此事后,小宋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部队。部队政治部以组织的名义向当地政府、人武部、民政部门及公安机关各发去一份公函,请求依法公正处理此事。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对此,一些官兵议论道:部队的公函不管用了。     官兵的议论引起了该部领导的深思:一些官兵之所以认为对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只要部队发函,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就应“照此办理”,主要是由于官兵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不了解。为此,该部邀请驻地司法部门的同志,结合这件事给官兵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程序,使大家认识到,军属遇到涉法问题时,部队给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门发公函,并不等于地方就应当“照办”,而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处理。不久,小宋的父亲打来电话,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这起宅基地纠纷已得到妥善解决,邻居还赔偿了自己的医疗费。     讲警民团结≠不讲法律原则     前年,驻地少数村民私自在该部靶场开垦耕种,影响了部队的正常工作和训练。     如何维护部队的合法权益?官兵们认识上存在着分歧。有的说,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有的则说,部队多次被民政部和当地政府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与村民打“官司”不利于警民团结。部队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多次劝说村民收完当季农作物后就停止种植,但少数村民秋季收完农作物后非但未停止耕种,反而进一步扩大种植范围。     良好的警民关系应建立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依法维护部队的合法权益与拥政爱民并不矛盾。部队党委及时转变观念,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村民们停止了侵占靶场的行为,拖了两年的警民土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该部党委从此事中汲取教训,组织各级开展专题法制教育,通过剖析这一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大家在遇到警民纠纷时,既要讲团结、讲风格,更要分清责任,依法维护部队的合法权益。     迁就忍让≠维护军人形象     3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战士齐强请假上街购物,当他在一家商店买好所需物品准备离开时,该店经理怀疑小齐偷拿了东西而坚持要搜查小齐的口袋。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维护军人的形象,小齐当着众多顾客的面让经理搜查了自己,结果未发现任何被盗物品。小齐归队后,感到十分委屈,便将情况向连队干部作了汇报。     店主搜查小齐的做法违反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该部帮助小齐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该商店不仅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其经理还亲自到部队向小齐赔礼道歉。     结合这一典型事例,该部就一些战士与地方人员发生涉法纠纷时,为维护军人形象而一再迁就忍让的现象,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正确维权”为题开展专题教育,强化官兵依法维权意识,使大家认识到,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真正维护好军人的良好形象。      



( 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发布时间: 2005-05-29 06:49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