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3-4-2 13: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查真相
少女主动开房聚众淫乱
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报案人婷婷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自愿与阿海等人发生性关系的,并如实交代了聚众淫乱的犯罪事实。记者了解到,婷婷是在去年8月31日被派出所羁押。在当天的笔录里,她便承认与另外三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受到威胁,也没有发生交易,是她自愿的。记者找到当天涉案4人的供词,供词内容主要是描述他们当时淫乱的过程,文字黄色露骨,看起来就是一篇色情小说。其中郑婷婷的供述最为详细,3名男子与她性交时都未采取安全措施。并直到第二天上午11点才离开宾馆。另外3名男子的供词则不约而同指出,当时婷婷头脑是清醒的,主动提出开房和淫乱活动。
同案男子“叫屈”
她一进房间就自愿脱衣服
参与活动的阿兵交代,他是在案发前一天才认识郑婷婷。去年8月28日早上,她到美发店洗头,阿海跟她要了电话号码,当晚她就打电话给阿海约喝酒唱K。“大约凌晨一点多,我们喝酒唱K后,那名女子就要跟我们回宿舍住,但因公司规定不能带外人留宿,所以就在附近宾馆开房,这也是那名女子提议的,我觉得她很随便,我们到房间后她就在我们面前脱衣服。是她自己愿意的。”
宾馆前台的员工出具证言称,她当时看到三男一女到宾馆要开房,有两个男的喝多了,其中到前台开房的叫阿兵,还有一个女的先问价钱,那个女的是清醒的,还帮那两个男的拿身份证登记,他们是一起去的房间。那个女的应该是自愿和三个男子上去的,因为他们当时有说有笑,没有什么异常。
婷婷的成长经历:缺少父母监管对性过于随意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隆霞在昨日下午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在讯问和庭审时才见到郑婷婷。从相片上看,婷婷是个活泼的小女孩,但实际接触婷婷本人时,从其身高、长相、身材上看都不觉得她是个未成年人。“她是个早熟的女孩,表面上看像大人,但认知并不成熟,当时她没有认识到自己犯了错误,老想着赶在年底前能回家过年。”
据介绍,郑婷婷远在福建的家里只有祖父母,她自己在广州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办案人员数次向她询问谁是监护人,郑婷婷都不肯回答,司法机关只能把材料寄到她远在福建的家里。开庭那天,郑婷婷的一位亲戚到场旁听,但不愿与司法机关接触,只是在第二天帮她办完手续就走了。
隆霞说,郑婷婷从小父母亲就不在身边,她自己说不知如何去结交朋友,以为交朋友就要先付出,其姐姐又从事娱乐行业,未成年的她在性方面表现得很随便,包括这次聚众淫乱,她认为这是她的自由,却不知实际上已经违背社会公德和秩序。
隆霞提醒,目前家长过早让小孩接触网络、录像,但同时又缺乏监管,特别是农村的留守儿童,小孩为满足猎奇心理,难免对性知识方面有错误的认识,学校、家庭适度的性教育也是必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