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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07: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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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国家于2011年10月底新颁布实施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徽省政府于2012年11月中旬下发了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的通知,安庆市政府于2012年11月29日下发了安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作为市安置部门并没有推诿、拖延,在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关安置文件时,市安置办与退役士兵做耐心的解释、安抚工作。 根据省、市安置文件精神,安庆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标准已确定。农业入伍的按4500元/年的标准补助;城镇退役士兵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在部队办理自主就业和回到地方办理自谋职业的情况分别进行补助。 市安置部门在接到市政府安置文件后,与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市财政承担的补助经费已下拨各区财政,待各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 安庆市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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