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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据台海网1月19日讯 据中评网报道,国民党发言人殷玮18日晚间表示,有人指称依法马英九不得连任党主席,但政党的主管机关“内政部”已有清楚说明,依“人民团体法”规定,各政党依民主原则组织与运作,也应依“自律原则”由各政党自行解释其章程。
马英九表示,2009年参选国民党主席时,就已清楚说明,唯有由“总统”兼任党主席,才能彻底实现民主“国家”政党政治中“党政密合、以党辅政”的理念,也才能巩固党政的合作,有效达成执政的目标,2012年当选连任后,他已表示将参选党主席;这个决定,也是基于政党政治“党政密合、以党辅政”的道理。
殷玮说,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对苗栗县竹南镇前镇长康世儒案的判决,是依据“地方制度法”,国民党是人民团体,不是地方政府,应受“人民团体法”的规范,而不受“地方制度法”的约束,后者并不能类推适用到政党;因此马英又不得连任党主席这个说法并不正确。
蔡正元18日中午在脸书上提出质疑后,党中央气氛格外低迷,党政高层紧急开会研议党主席参选问题,并探询各界态度,直到晚间才作出回应。
殷玮表示,“内政部”指出,政党是政治团体,相关规范并非依据“人民团体法”第20条,而是依第49条─“政治团体应依据民主原则组织与运作,其选任职员之职称、名额、任期、选任、解任、会议及经费等事项,于其章程中另定之。”,各政党依民主原则组织与运作,也应依“自律原则”由各政党自行解释其章程。
殷玮指出,依党章第17条规定,党主席连选得连任一次。国民党最近两次举办党主席选举,分别是在2007年由荣誉主席吴伯雄当选、2009年由马英九当选;2013年的党主席选举,马英九若登记参选,并未违反“连选得连任一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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