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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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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横跨国企民企”
昨日,张远煌以去年国企老总18起贪污为例,指出其中16起案件判处都在15年以上。“这种处罚力度已经跟杀人抢劫犯罪比较接近了。”他认为,国企老总代表国家管理资产,本身都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加之其直接管理的资产庞大,一旦触碰法网,将遭受更为严厉的处罚。
“而与国企相比,民企生存没有垄断地位,要充分竞争,所面对的刑事风险范围也要宽得多。”张远煌介绍说,在即将要发布的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收集的300多起案例经过分析,涉及77个罪名。国企老总涉及罪名最多的是受贿、贪污,民企老总几乎所有都涉及。
张远煌认为,企业家实际面对的刑事法律风险正在逐渐加大,这种风险横跨民企、国企,贯穿企业的始终。
此外他还认为,由于有腐败现象存在,一些企业家习惯“用钱消灾”,这也导致对刑事法律风险的忽略。“国内的一些企业家长期游走于刑事法律风险的边缘,迟早要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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