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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网友“文殊颂”发帖说,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昨晚,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向记者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领导干部,其身份、修养等都提醒了他们必须严格注意言行。“爆粗口”尚能迅速引起舆论沸腾,遑论大打出手。但事实上,近年来官员互殴事件并不少,这里不妨举出一些:2009年5月,陕西石泉县药监局正副局长因借用公车在办公室内大动干戈,事件传遍当地大小县城,两人顿成为网络红人;2009年4月,湖北监利县环保局正副局长接连两次在办公室互殴,并双双住进医院;2009年10月,四川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在办公室互殴,最终双双被免职;2010年6月,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副局长高达明手拿铁锤砸倒正局长……眼下,湖南衡阳市司法局正副局长因人事调动而相互斗殴,可谓给官员互殴史再添一例。
如果说衡阳司法局这俩局长是因私人纠纷而动手打人,在情感上兴许还容易让人接受些,顶多不过让人质疑他们不注意形象。然而,互殴的起因竟然是因为在调动一名女生工作问题上的意见不合。这不免令人汗颜:事实上,在强调依法执政的语境下,人事调动都是有相关规章制度所约束的,胡来不得,尤其是司法局,他们更该懂得这些。
正因如此,我们得问,不管这名女生是否该被调动,也不管两位局长究竟谁对谁错,但人事调动程序都总该看得见吧?纵然两位局长意见不合,也该在法制程序上找到合理的处理方法吧?何至施暴境地?但很遗憾,两位局长似乎都没有从法制上寻找解决意见冲突的耐心,进而导致了问题的扩大化。
其实,不难总结出,几乎所有官员互殴事件的背后都有权力匪化的“魅影”。就拿衡阳司法局这起事件来说,局长要动用权力调动一女生,而掌管人事权的副局长则想动用权力阻止调动,一旦双方有一方的权力匪化,都有出现施暴的可能。正所谓权力不行,就用拳力——俩局长互殴究竟谁先动手且不说,但至少有一方在当时是崇尚暴力的。很明显,类似官员互殴在一定程度上让人看到了权力者的专横和傲慢——一旦官员的权力在某些地方行不通(一般是行得通的),尤其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被阻隔,冲动的权力者很可能带着一种羞辱感恼怒且急切地想清理掉“权力的绊脚石”,例如试图直接通过暴力解决问题,以显示权力之强大。
基于上,网友呼吁调查事件中的那位女生的背景固然很重要,但笔者认为,比权力滥用更可怕的是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暴力思维,这种思维一旦依附在掌权者身上,更容易表现出对不用意见的极端排斥,以及对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的极端藐视。毕竟,官员搁着已有的法制程序不用,而试图直接通过暴力去解决问题,如此做法,伤害了政治文明,尤其是位居处级的司法干部互殴,实乃法治之耻。这更加提醒我们,法治理念还远没到深入人心的程度,依法执政也还需大力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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