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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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兵网消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2012年冬季征兵宣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沈阳市的征兵详细政策目前已正式出台。其中规定,沈阳市城镇居民义务兵和入学前属沈阳市农村居民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将可得到每人73000元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此外,目前沈阳市正在进行的冬季征兵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结束报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市城镇居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5000元,农村居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7000元。自今年起服兵役的沈阳市城镇居民义务兵,以及入学前属沈阳市农村居民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义务兵,复员后,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内,其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将统一为每人73000元。而农村居民义务兵的经济补助标准则定在了每人46000元。对于服役满两年继续服役的,其就业经济补助将每年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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