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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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2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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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具体程序
(1)兵役登记。每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的适龄青年参加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兵役登记,兵役机关依据适龄青年身体、政治和家庭情况,确定是否服兵役。并综合衡量个人素质,按照上年征集任务的3-4倍,择优确定预征对象。
(2)报名体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青年,在10月底前,依据县级兵役机关发布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报名,并按照通知接受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一般从11月1日开始。
(3)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合格的适龄青年,要接受县级征兵办公室对其进行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要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4)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新兵到达部队三个月内,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5)检疫复查。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合格、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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