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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据南方日报讯(记者/郭文君通讯员/闫海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包括校车驾驶员)从2012年5月1日起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审验,有扣分的需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笔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8月份东莞有2157个持有A1驾驶证、32050个持有A2驾驶证的驾驶员没有审验,交警提醒这些驾驶员抓紧时间办理审验,对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按照新规定,明年1月1日起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要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审验并参加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审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违法记分及记满12分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对有记分的驾驶人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审验发现驾驶违法记满12分的,依法当场扣留驾驶证并督促驾驶人参加学习和考试。参加审验教育时,如果当年应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必须提交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新颁布的公安部123号令借鉴国外管理经验,完善了驾驶证审验制度。细化审验对象和期限,规定了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接受审验。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此外,还制定了奖励措施,规定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
交警提醒,需要接受审验教育的驾驶员,依照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当月参加审验教育。如果驾驶员的初次领证月在2012年5月1日以前的,今年不再参加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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