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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贵州仁怀市2012年退役士兵(士官)安置方案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12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2】4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遵府发【2012】72号)文件精神,结合仁怀市实际和退役士兵本人申请,仁怀市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仍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现提出以下安置方案:
一、2012年退役士兵(士官)基本情况
至今年5月份止,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共217人,经市民政局牵头,已对所有退役士兵的档案、户籍、安置等进行了初步核实和了解。其中,农业户籍义务兵110人;转业士官、伤残军人及城镇户籍义务兵107人。在107人中:转业士官10人,部队评定8级伤残军人2人(经省级复核评定1人为8级,1人为9级),孤儿(现役期间父母双亡)1人,省属单位子女16人【含茅台酒厂子女5人(其中1人已自主就业),供电部门4人(供电部门已自行安置),金融系统4人(单位申请有偿转移安置,其中1人在部队选择了自主就业仍要求政府重新安置),工商部门1人(单位申请有偿转移安置),气象部门1人(单位申请有偿转移安置),公路管理段1人(单位申请有偿转移安置】,其余78人属仁怀市城镇户籍义务兵【其中: 13人在部队选择了自主就业但仍要求政府重新安置;2人(余浪、刘磊)申请自主就业;1人(陈有芳)已经自主就业】。另外,陈锡华烈士之妹陈芹作为烈属纳入安置计划;市信用联社职工陈昭伟之子陈江,属2010年退伍,市信用联社未安置,本人和市信用联社申请有偿转移补安置。
综上所述,今年仁怀市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属政策应安排工作对象共12人(10名士官、1名八级伤残、1名孤儿);应妥善安置烈属1人;由省属单位安置的16人(供电局已安置4人;茅酒厂职工子女5人,除去1人已自主就业外,其余4人由茅台酒厂安置;其余7人申请到仁怀市要求有偿转移安置);因本人申请、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应妥善安置的仁怀藉城镇退役士兵共75人。合计应安置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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